“禁令”内容主要包括: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不当言论;严禁相互打探案情,泄露工作秘密;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事项;严禁滥用调查措施,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干部人事、涉法涉诉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陝北故事 的文章 關鍵字: 违规 瞒案 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