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大“专项”招生计划公布 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学子

6月21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面向我省农村贫困地区的三大“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

这三大“专项计划”分别是:“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是国家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而设立。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有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也须具有当地户籍;考生还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有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也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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