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永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

6月22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怀星主持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学习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翠梅、长孙振军、来宏权参加会议;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人大副主任长孙振军、来宏权,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亚刚分别带领大家领学了中共陕西省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咸阳市委转发陕西省委《关于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的通知》、永寿县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的通知》三个文件。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冯新柱案影响恶劣、令人警醒,一定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严肃查处的冯新柱违法违纪案件,充分体现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专题学习“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是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举措。县人大党组各成员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领会核心要义、撰写体会、广泛交流,提高认识,坚决肃清冯新柱案的恶劣影响,深刻汲取冯新柱、祝作利案的深刻教训,自觉与冯新柱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划清界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

会议要求,县人大党组成员及机关人员:一要扎实开展学习活动。要广泛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严治党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重要思想等一系列重要讲话,更要认真通读《习近平的治国理政》、《梁家河》一书,从思想深处强化政治自觉。二要

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纪律转变,遏制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特别是机关人员在下乡调研中,要严守纪律、自我约束,不接受吃请,不给基层添麻烦,树好机关清正廉洁形象。三要全力以赴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党组成员要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下茬力势、攻坚克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脱贫整改、高质量的完成今年脱贫任务;机关帮扶人员要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松劲厌战情绪,认真对照,查漏补缺,及时改进,确保工作经得起考验。四要

抓好机关当前各项工作统筹安排。要统筹兼顾,相互配合,合理安排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机关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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