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

2018年6月20日

一、洛阳市栾川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038

反映情况: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康庄村,栾川到合峪镇的公路边有一家硫沙厂,生产中产生扬尘,下雨时厂里流出黄色的水并伴有难闻气味。废渣倾倒在厂隔壁的竹园附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被取缔后出现反弹。6月2日检查时厂区已清理完,厂区外无黄色废水外排的痕迹。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栾川县政府已依法取缔该企业。截至6月3日下午,刘政敏硫砂厂现有的成品硫铁精矿砂已全部外运至租赁的仓库存放;厂区地面遗留的硫铁精矿砂全部清理完毕;竹园旁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清运至合峪镇垃圾填埋场填埋。

问责情况:鉴于合峪镇人民政府没有履行好属地管理的责任,给予合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晓坡同志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合峪镇环保所所长戴海洲同志记过处分;给予合峪镇网格员、康庄村支部书记原海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10039

反映情况: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和解放路交叉口往东150米,环保巷拆迁工地,晚上施工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2012年西工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对该地块进行棚户区改造,2017年10月3日开始拆除,目前已全部拆迁完毕,正在进行文物发掘。现场雾炮机和挖掘机、渣土车产生了一定噪声和扬尘,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工区已对该工地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工地停工整改。目前,施工围挡、监测监控设施、喷淋设施已安装到位,现场已100%防尘网覆盖到位;,自动冲洗装置正在建设,已与备案的清运公司签订了渣土清运协议。

问责情况: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西工区城建局潘黎明同志提醒谈话,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西工办城建办副主任潘瑞祥诫勉谈话。

三、洛阳市洛宁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108

重复编号:D410000201806060004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宁县赵村镇小池沟村苦竹园生态天然林,被洛宁县君龙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毁坏林木41亩。

调查核实情况:洛宁县君龙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2010年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4月。公司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在赵村镇小池沟村苦竹园林区扩修道路、开采洞口、堆放矿石和矿渣等非法占用林地12.89亩。2015年7月,洛宁县森林公安对其公司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罪立案调查,洛宁县法院对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对被告人赵宽召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人民币2万元。公司选矿厂使用1755米通道的主体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非法占地18.12亩,洛宁县林业局依法对该公司处罚36.2760万元,并责令2018年5月27日前限期恢复原状。6月6日调查,该公司在赵村镇小池沟村苦竹园林区内的两个矿洞封存完好,没有发现新毁坏林木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8日上午,组织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协调林地承包人使用机械,将洛宁县君龙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运矿道路阻断。6月10日,洛宁县君龙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将开矿硐口(1200和1230硐口)用石块、水泥全部加固封堵,对开矿的废渣覆土并撒播草种自然修复,对生活垃圾已进行了集中清理。同时,妥善处理与反映人的矛盾纠纷。

问责情况:给予洛宁县林业局主管领导贾海治(时任主管副局长)、张学斌(现任主管副局长)两同志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县林业局林地办主任贺鑫、林地办副主任王鹏基、赵村林业中心站站长谭献周三同志政务警告处分,并对三同志免去现任职务处理。

四、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143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白鹤镇沟口村附近,一家垃圾场无任何防渗设施,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堆放污染地下水,多次拨打环保热线投诉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该垃圾填埋点为当地村民王振波承租会盟镇西部几个村的自然沟壑,将收集的生活垃圾运转至该处进行堆放。为防止生活垃圾渗透污染环境,会盟镇政府已责令永久关停该垃圾堆放点。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将附近村庄的生活垃圾定期按照“村收集、镇处理”的原则进行统一处置。6月7日,会盟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垃圾场四周地下水进行了检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投诉人反映多次拨打环保热线诉求未果问题,经查2016年接到4次投诉,均按要求及时向会盟镇交办,要求会盟镇切实履行职责,妥善处理,避免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2017至今未接到环保热线投诉。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防止渗漏,目前已对该垃圾场进行防渗漏施工,确保地下水水源不受污染。

问责情况:对会盟镇政府、县住建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责令会盟镇政府、县住建局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给予会盟镇政府副镇长夏雨润、孟津县住建局城乡一体化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国仁诫勉谈话;给予会盟镇油坊村党支部委员张留定党内警告处分。

五、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096

反映情况:洛阳市西工区红山办事处张岭村第6居民组养殖户,距离诉求人家3米不到,臭气难闻,导致窗户不能开。每天早4点开始挤牛奶,机器噪声扰民。2016年反映至今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张百斌在自家院内养殖16头奶牛扰民一事,西工区政府已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养殖场外迁事宜,新养牛场所将在两个月内建成并完成搬迁。同时要求张百斌在养殖场搬迁之前每天都要做好粪便清理事宜,午间、晚间不能进行产生噪声的作业,杜绝异味和噪声扰民。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11日,经西工区与养殖户协商,已将奶牛寄往他处暂养。6月13日西工区现场复查,原有养牛场所已拆除,粪便已清理,场地完成硬化。

问责情况:无

六、洛阳市嵩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04

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文化路和谐小区,厨老怪、李想大虾等几家饭店的烟囱装在小区院内,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利用和谐小区门面房开办有嵩县李想大虾火锅店、厨老怪饭店等餐饮店,均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烟囱高度超过建筑物高度,油烟净化设施开启时噪音影响居民生活。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消除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县政府要求食药局督促餐饮店加装消音设施,以达到更好的降噪效果,减少对住户的影响,并协调餐饮店妥协解决与住户之间矛盾纠纷。目前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

七、洛阳市吉利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87

反映情况:洛阳市吉利区河阳新村水质发黄,有味道,怀疑黄河滩40家左右养殖户污染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河阳新村位于中原路东段,为洛阳石化最大的生活小区,共40栋楼,2744户。经现场排查,该生活区附近区域不存在自备井,居民生活用水均为自来水,区自来水公司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出厂水及居民水龙头出水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出水水质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黄河滩共有小型养殖户47家等散养户。建设有堆粪棚和沉淀池等污染处理设施,位置不在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据水源地水质检测结果,水质符合《地下水水质标准》(GB14848-2017)三类标准。经现场核实,生活区附近区域和养殖户周边水检测,均符合相应标准。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自来水公司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出厂水及居民水龙头出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问责情况:

八、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102

D410000201806050088

D410000201806060002

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石寺镇上灯村,洛阳隆鑫公司矿山开发无资质和手续,机器噪声扰民,粉尘污染环境,砍伐树木,反映多次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的“洛阳隆鑫公司”全称为:洛阳隆鑫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土石方挖掘、铝矿石加工、销售,耐火粘土露天开采。新安县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组核查,企业有相关手续,但存在着粘土矿开采项目环评批复为年产2.5万吨,采用井下开采;实际开采量为5万吨,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与环评批复不一致。在扬尘方面,采取了覆盖措施,安装有雾炮,配置有晒水车,在开采作业过程中机械设备会产生设备噪声。企业于2017年11月15日停产至今,现场无机械噪声扰民和粉尘污染环境现象。投诉人反映的砍伐林木问题,该县林业局现场勘验显示该企业采伐的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相关部门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环境保护局对洛阳隆鑫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粘土矿项目批建不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20万。

问责情况:对国土资源局局长董强、石寺镇镇长王宝森实施约谈;给予石寺镇副镇长高金星、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王振峰行政警告处分;对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李红星实施约谈;给予石寺镇国土所所长汪海波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国土局石寺矿管站原站长曹红星党内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新安县环境保护局石寺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袁涛行政警告处分。

九、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42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唐宫西路君安小区涧河边,一家露天烧烤摊把剩余的餐厨垃圾倒入涧河,烧烤油烟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该烧烤摊位于唐宫西路唐宫桥西侧150米,占地面积30平方米,店名为“小郭美食”,主要经营烧烤、涮锅。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7日下午3时,涧西区长春办事处、城管局、长春公安分局对该烧烤站点联合执法,拆除清理了烧烤摊点所有设施,已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对长春办主任李艳兵通报批评;给予长春办军安社区书记满孝圆诫勉谈话。

十、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80025

D410000201806070043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武汉南路大明渠,原来是防洪渠,现在无人治理,杂草很多,下雨过后渠里有雨水不流通,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由于武汉路桥以南污水流量大,该井底部基础及污水井未处理好,排污口出现污水外溢。另因今年雨水充足,排水量较大,渠内杂草生长较快。按照《涧西区2018年河渠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目前正在清理中。接到投诉后进行调查,经查为附近的窨井堵塞,造成污水外溢至大明渠。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涧西区已组织人员将残余黑臭水全部抽出排入下游城市污水管网内,区建设局组织施工队入场施工,在自溢水的污水井处穿越渠底铺设新的污水管线,接入渠北的市政管网,以解决污水溢出问题。区建设局和办事处开展日常巡查,每日自查自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责情况:给予郑州办城管办主任李新正诫勉谈话;对郑州办主任罗广成通报批评。

十一、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91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聂潘路22号,吉亚电器设备厂夜间使用锅炉,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的“吉亚电器设备厂”为洛阳雅顿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将生产设备搬至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聂潘路22号院内,从事生产加工至6月14日,存在夜间间断性生产现象,生产过程中使用了锅炉,产生了一定噪声和扬尘,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了影响。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区根据“散乱污”企业管理有关规定,对洛阳雅顿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取缔,并按程序注销该公司营业执照。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大排查力度,按照全域排查无死角的原则,对全区“散乱污”企业进行再次全面排查,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立即取缔,并建立台账,加强“回头看”巡查,防止“散乱污”关停企业死灰复燃。

问责情况:对洛龙区信工委经济运行科科长张晓飞进行约谈;给予安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邵睿给予诫勉谈话。

十二、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92

D410000201806040096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邙岭乡轱辘沟村,晚上有大车倾倒化工废料,污染环境。投诉人要求晚上去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邙岭镇古路沟4组村民韩胜利在古路沟村南沟私设倾倒场所,联系他人往沟里倾倒废铝灰,共倾倒废铝灰约300立方,经取样检测氟化物、氰化物含量均未超过浸出毒性限值,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物来源为洛阳豫誉冶金有限公司和山化无名铝渣加工厂。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政府已责成山化镇政府按照“散乱污”标准对无名铝渣化工厂进行取缔;环保部门对洛阳豫誉冶金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废渣现已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给予山化镇副镇长周俊龙同志全镇通报批评;给予山化镇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东屯村包村干部王小杰同志诫勉谈话;给予东屯村村委主任宋世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十三、洛阳市洛宁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36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宁县涧口乡原东村工业区,1、洛阳中部石材工业城有限公司,在工业城的梅鹿山上私自开采,破坏生态坏境。2.拖欠洛阳市土地局开矿许可证费用,非法越境开采。

调查核实情况:洛阳中部石材工业城有限公司持有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洛宁县涧口乡梅鹿山饰面用花岗岩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4年6月12日至2028年9月12日),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企业在开采中仍对周边生态环境有一定破坏,洛宁县已向企业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企业于5月16日停产至今。针对拖欠开矿许可证费用应为采矿权出让金,因出让金未缴纳到位市国土资源局已启动了吊销该企业《采矿许可证》程序。关于非法越境采矿问题,经核实,企业所开采区域均在许可证规定矿区范围内,没有越境开采。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宁县国土资源局5月16日向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采取了查封供电设施和生产机械设备等强制停产整改措施。市国土资源局吊销企业采矿许可证的程序正在依法进行。

问责情况: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中队长杨海民行政警告处分。

十四、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53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罗村高速路下面,马文乐开了一个养殖厂,距离学校不到50米,气味难闻,没有相关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的养殖场为孟津县会盟镇乐达养殖场,占地面积3亩,有营业执照,存栏驴130匹、牛51头、马9匹、羊6只、猪8头;清粪工艺为干清粪,日常粪污收集发酵后还田,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收集运走灌溉农作物。距离学校不到50米,气味影响学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养殖场向镇政府作出承诺,月底前将家畜全部清空,实现关停,恢复周边环境。6月13日,养殖场已将粪污全部清理,部分家畜已处理,剩余部分正在清理,镇政府已安排专人现场督促养殖场每日清理粪污,直至家畜全部处理完毕。

问责情况:对县畜牧局、会盟镇政府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县畜牧局、会盟镇政府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孟津县畜牧局会盟畜牧兽医站站长王营建诫勉谈话;予以会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杨高庄诫勉谈话;给予会盟镇陆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郝朝峰党内警告处分。

十五、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62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诉求人种的2025杨树防护林,2011年被豫HD2280的大车砍伐了148亩8500棵,把林地改成了莲菜池。2017年第二次被砍伐了大约70亩,当时报警至今未解决,树木被砍伐后造成生态不平衡环境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人2003年与其他三个投资人合伙在承包地上栽植了8500余棵杨树苗,当年成活仅有6000余棵。随后由于自然因素,先后损失约3000棵杨树。2011年4月,合伙人其中1人办理采伐证皆伐杨树2300余棵,其他2人合伙人以未缴纳承包费为名,造成信访。树木皆伐后,承包人改种植莲菜约50亩,县森林公安局已于2018年5月29日立案侦查。2017年第二次被砍伐地块实地测量面积约15亩,依势呈现被茂密杂草包围的腐朽、干枯的杨树伐桩(3m*5m),有的伐桩萌发出新枝与旧枝互相交织,呈丛状,无明显主干。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政府6月14日召开协调促进会,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违反政策、破坏林地、影响生态环境的案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约见土地承包人,协调处理内部矛盾,力争把问题化解在基层。

问责情况:

十六、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62

反映情况:洛阳市西工区滨河北路与上阳路交叉口,涧西污水处理厂新上了两台设备,未完善就直接投入运行,排放臭气,气味难闻,晚上排放时间较长,投诉多次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涧西污水处理厂新上两台设备实为涧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位于涧西污水处理厂西侧二期预留地,手续齐全,于2018年5月开始联机调试。现场检查,企业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厂区外周边未闻到异味。西工环保分局2次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涧西污水处理厂有组织排放以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企业达标排放。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工区将加大对涧西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严查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发现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问责情况:

十七、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69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老庄村,1、有一家石子厂占地40多亩,无证经营,目前没有生产,但是机器设备未拆除,投诉人希望尽快拆除设备恢复耕地。2、村支书邓虎正强占投诉人的葡萄树骗取国家补助金。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人反映的石子厂位于汝阳县蔡店乡老庄村郭木线南,2016年3月开始非法盗采玄武岩矿,加工石子。经实地测量,非法盗采涉及占地面积10.77亩,非法开采玄武岩矿71218吨。堆放料场占地面积10.49亩。2016年6月汝阳县国土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2017年6月停产至今。经调查蔡店乡财政所账目,未发现邓虎政领取过任何补贴。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剩余机器设备于2018年6月12日晚18时全部拆除到位,并将占用土地已复垦到位,已具备种植条件。下一步,相关执法人员将该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对象,一经发现有盗采、非法加工石料行为将严厉打击。

问责情况:给予蔡店乡分管土地人大主席王冠武同志和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建敏同志诫勉谈话;给予蔡店乡老庄村党支部书记邓虎政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八、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17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格林豪泰酒店油烟直排隔壁滨河景苑小区院内,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汝阳县格林豪泰酒店位于汝阳县杜鹃大道与古严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东临古严南路、西邻滨河景苑,2018年4月18日开始试营业,酒店操作间与滨河景苑11号楼毗邻。酒店安装了LH-JD-4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操作间除了油烟排放口及进屋门口外,周围全部用铁皮封闭,灶台上方安装有收集油烟的集烟罩,集烟罩通过烟囱与墙外油烟净化器、抽风机相联(油烟净化器与抽风机由一套开闭按扭控制,实现了“一键双控”),将油烟收集净化后排入密闭的城市污水管网内。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例行检查,油烟净化设施均运转正常,未发现有直排现象。为进一步核实酒店油烟直排污染环境问题,工作人员对该酒店相邻的滨河景苑11号楼进行了入户调查,在日常生活中未闻到油烟异味。举报不属实。

处理情况:要求酒店加强对油烟排污设施的日常维护,注重搞好与周边居民的邻里关系。相关部门要从细微之处入手,进一步加强督导督查,确保治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给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问责情况:

十九、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22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大唐洛阳发电厂和洛阳双源发电厂,大量使用洛河水,违反水十条相关规定,厂内有再生水不使用,浪费再生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洛阳双源发电厂),设计及批复使用水源为城市公共供水。2010年3月该公司开始使用城市中水(再生水),且中水使用量逐年增大。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废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生产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同时也大量使用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的中水。该企业正在积极推进深度节水和废水零排放前期工作,计划2018年底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经查阅相关规定,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洛河水并未违反“水十条”有关规定,企业与污水处理厂签有中水供水合同,目前中水用量逐年增加,且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在公司内部循环使用。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二十、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35

D410000201806130031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310国道岳滩镇有个正华开关厂,老板叫贾正伟,该厂夜间炉子冒黑烟气味难闻。在该厂隔壁另一家无名厂,这两个厂用的都是正华开关厂的营业执照,同一个老板,每次检查该厂老板就将执法人员领到该厂区。

调查核实情况:偃师市立即于6月13日夜、6月14日白天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厂两个厂区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未发现“冒黑烟”问题,但有生产迹象。同时走访了该厂周围群众,也无人反映有此问题。企业注塑、喷塑等生产工艺中会产生部分工艺废气,达标排放,但会有一定异味。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偃师市正华摩托车配件厂抓紧完善环保手续,在未取得环保手续之前禁止生产。偃师市环保局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问责情况:给予岳滩镇副镇长郭新波诫勉谈话;给予岳滩镇环保所所长吴建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偃师市环境监察二中队副队长朱峰(主持工作)诫勉谈话;给予岳滩镇东庄村村委主任石高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一、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55

反映情况:洛阳中钢洛阳耐火材料厂污染严重,涧西区环保局为耐火厂辩护,保驾护航。1、空气污染,每天排放令人恶心、窒息的气体,每次来检查的就停,一走就变本加厉的排放;2、噪声污染;3、扬尘污染,露天作业的场所,扬尘达一二十米高;4、涧西区环保局不作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要求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调整作业时间,噪声较大的设备夜间禁止开启。做好厂界噪声检测,随时管控。增加厂区道路洒水和湿扫频次,避免道路二次扬尘。加强内部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勤换除尘袋,确保除尘效果。

问责情况:

二十二、洛阳市洛宁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7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2009年初,洛阳市洛宁县新华楼宾馆老板马均芳将宾馆浴池拆迁后改造成新华楼煤场,浴池的排气孔直对我家窗户,存放煤堆比我家院墙还高,煤车天天从家窗户外擦墙而过,铲煤车每天铲煤,致使煤粉天天飞扬,屋内屋外甚至锅台上都落满煤粉,长期的烟熏粉尘和噪音致使全家人疾病不断。加上煤场把地面抬高,使我居住的屋内室外经常积水不断,墙皮脱落,衣物潮湿,由于煤车来往频繁,地面震动致屋瓦纷纷落下,砖墙裂缝倾斜。我多次向县政府、信访局、环保局反映,但这些单位接报后大多走走过场。十年以来我家深受其害,2013年7月15日上午,我向县环保局反映上述问题后,下午19时许,马均芳组织7、8人持砖块到我家闹事,打伤我家三人,住院数月。后虽给了一点经济补偿,但污染安全隐患依然没有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被举报的兴华楼宾馆2009年营业期间使用燃煤锅炉且锅炉附近存放有煤堆,2014年接到信访举报件后,环境保护部门当即对其下达《限期管理通知书》(宁环限〔2014〕03号),责令其整改到位,并不定期对兴华楼宾馆进行现场督导检查,2015年至2016年该宾馆处于停业状态,锅炉未使用,煤堆已覆盖。2013年7月因双方矛盾发生冲突出现打人事件,经法院部门审理,最终判决兴华楼宾馆老板马均芳获刑1年零6个月并赔偿受害方家属共计18.5万元。现场核查,企业燃煤锅炉拆除已于2017更换为燃气锅炉,并将锅炉附近煤堆清除干净,现场未发现有煤堆堆放。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全县涉及锅炉企业进行再次排查,对发现燃煤现象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对企业监管,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反弹。

问责情况:

二十三、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12

反映情况:河南省洛阳市伊东渠起点龙门石窟附近,沿途经过龙门园区、洛龙区、伊滨区等,是沿途群众的重要农业灌溉用渠,在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裴村与龙门园区郜庄村交界处(龙阳葡萄院背后裴村处,属地应属洛龙区,污水来源可能为龙门园区)有一处污水收集池入口堵塞,造成污水横流直接流入伊东渠内。

调查核实情况:龙门街道办事处在6月4日巡河过程中已发现被举报的情况。经排查,是由于龙门管委会郜庄村所铺设排水管其间存在明渠,渠内树叶、垃圾较多,致使管道淤堵,少量污水外溢流入伊东渠。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龙门街道办事处已于6月6日至8日对此处进行了杂物清理,并对堵塞的污水管进行了疏通、更换。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问责情况:

注:案件办理情况公示时,举报内容为省协调组交办内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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