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宣判3起涉毒案

為嚴厲懲處涉毒犯罪,淨化社會環境,維護社會穩定。6月25日上午,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依法對涉及毒品犯罪的3起刑事案件的3名被告人進行了集中宣判。

隻身開車運毒90餘克

吉首法院以被告人向某犯運輸毒品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

多次販毒獲重刑

吉首法院以被告人龍某某犯販賣毒品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如實供述獲輕刑

吉首法院以被告人冉某某犯販賣毒品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面對嚴峻的毒品犯罪形勢和艱鉅的禁毒工作任務,吉首法院將切實履行刑事審判職責,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大力加強毒品犯罪審判規範化建設,為全面、深入推進禁毒工作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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