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再宣傳 提高民眾知曉度

吉首:《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再宣傳 提高民眾知曉度

吉首:《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再宣傳 提高民眾知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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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再宣傳 提高民眾知曉度吉首:《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再宣傳 提高民眾知曉度
吉首:《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再宣傳 提高民眾知曉度

紅網吉首站4月14日訊(記者 於茁 通訊員 向靜)為了進一步規範、引導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的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4月14日,湘西州、吉首市公安聯合,以宣傳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為抓手,在吉首市火車站廣場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以下簡稱《管理法》)實施三週年普法宣傳活動,全面推進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工作更加規範化、法制化,進一步加深市民對《管理法》的認識和了解。

“老百姓在發現外國人或者華裔人員在吉首市胡亂拍照或向青少年進行思想方面的宣傳時,老百姓要及時的向公安機關報告,由公安機關對人員或組織進行甄別是否屬於非法組織,開展活動是非為非法行為。”民警通過設立展板、現場答疑、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向市民互動宣傳了境外非政府組織的內容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會、社會團體、智庫機構等非營利、非政府的社會組織。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要提高思想認識,增強鑑別能力,堅守法治和安全底線,做社會穩定的堅定支持者。

據悉,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外交往與合作的增多,境外非政府組織來我國境內開展活動日趨頻繁,對我國公益事業發揮了積極作用。為積極適應境外非政府組織快速發展的新形勢,切實保障其在華合法權益,依法規範其在華活動,更好地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管理法》,並於2017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至今,該法已經生效3年多。

“4月15日是國家安全日,公安機關作為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境內活動的管理機構,也想借這個機會,再次向廣大民眾再次宣傳《管理法》,遇到相關問題該如何處理。”活動期間,民警共接受群眾諮詢、現場解答60餘人次,發放宣傳資料400餘份。通過此次普法宣傳活動,加深了群眾對境外非政府組織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進一步提高了《管理法》的民眾知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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