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中立法案”能讓中國斷網?這只是美國互聯網與運營商的“內戰”

“网络中立法案”能让中国断网?这只是美国互联网与运营商的“内战”

自打特朗普上臺,國際局勢大事小情不斷,國內的各種真假消息也不絕於耳,各行各業各人普遍處於焦慮狀態。

前兩天又有人震驚了,稱特朗普取消網絡中立法案是為了給中國斷網合法化,這種莫名其妙的論調還得到不少人的支持。雖然相關文章不斷被舉報和刪除,但是對於那些對通信知識不太瞭解的人來說,影響已經產生,疑惑並沒有完全消除。

如果根服務器出現故障,確實會嚴重影響全球任何一個國家使用互聯網,所以理論上美國是有技術手段來干預其他國家對互聯網的使用的。

然而網絡中立法案和互聯網管理是風馬牛不相及,更不存在所謂的因果關係。通過剖析"網絡中立法案"可以看出,這是美國互聯網和運營商兩大陣營爭奪信息時代話語權的"內戰",不會對其他國家產生直接影響的。

“網絡中立”的源起之戰

"網絡中立"這一概念的源頭是美國在上世紀30年代頒佈的電信法,當時的規定內容是任何電話公司不得阻礙接通非本公司用戶的電話。

這一概念在國內一般映射的說法叫做"互聯互通"。

電信運營商是信息服務的基礎設施提供者,但他不可能像互聯網公司那樣由一家公司提供全部服務。無論是話音業務還是數據通信,往往需要通過多家設備和運營者聯手完成,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障礙,都會對通信產生影響。

雖然設備之間的交互是基於統一的通信協議和技術標準,但操作設備的還是人。而且電信運營商之間又是競爭關係,如果利益分配不合理,或者出於其他目的,不讓通信順暢進行,倒黴的還是最終客戶。

所以通信的監管機構非常重要,要保護通信業務的正常運轉和客戶的合理權益,必須伴隨著技術和產業發展的疾走,及時出臺合理的政策和規則。比如對通信領域的互聯互通加強監管,本質上是鼓勵競爭,對弱小運營商進行保護。

上個世紀末中國聯通剛成立時,就在互聯互通方面吃過大虧,很多用戶由於撥不通中國電信的電話,甚至對聯通的通信質量和能力產生強烈質疑。

後來在監管機構推動下,運營商簽署互聯互通和網間結算的協議,在協議細則中明確了互聯互通的要求,以及對阻礙互聯互通的處罰規則;監管部門又處理了一批阻礙互聯互通的事件,這才讓相關工作逐漸規範化。

最初電信運營商投資建設的通信網絡只能滿足人們打電話的基本需求,而互聯網的出現和發展讓信息服務的內容越來越豐富多彩。繽紛的互聯網世界是兩類信息服務企業共同合作的結果,然而在利益分配上的衝突,互聯網公司與電信運營商的關係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在電信運營商看來,做好通信基礎設施服務,需要進行網絡建設、設備升級以及運行維護等,這都消耗了巨大的人力和財力。資本的投入希望得到回報,尤其當市場增量殆盡的時候,更希望從通信基礎設施的受益者那裡分一杯羹。

說的是誰呢?當然是風光無限的互聯網公司。

與此同時,通信技術本身也在不斷演進和變化。除了讓網絡越來越寬,網速越來越快,也研製了很多"黑科技",用於網絡控制。

有些黑科技誕生時不是為了對付互聯網,比如臭名昭彰的流量劫持,最初是為了防止某個方向擁塞而採取的疏導措施,就像警察蜀黍在擁堵路口的前方指揮車輛繞路行駛,目的還是讓用戶的使用體驗更好些。

但如果拿指揮棒的操控者任性起來,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基於網絡控制技術,電信運營商和有線電視運營商設計出這樣的商業模式:對不同的網絡流量實行相應的分級服務,網絡使用者可以使用廉價的通信服務,但這種服務很可能是低質的、甚至不能保障的;而如果能接受更高的資費標準,願意花更多的錢,他就能得到優質的服務。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網絡使用者,既可能是終端客戶、個人使用者,也可能是互聯網公司、內容提供商等。

舉個例子,中國移動的客戶用咪咕視頻看世界盃,如果兩邊都不多出錢,就只能看標清的畫面;如果這個客戶願意多花錢看高清的,中國移動可以給他提速;如果這個客戶是咪咕會員,那麼他同樣可以看高清的,因為咪咕為他的會員向中國移動付了錢。

奧巴馬力推"網絡中立法案",支持互聯網創新

電信運營商和有線電視公司們剛有網絡分級服務的設想,就遭到互聯網公司的強烈反對,核心原因是兩方面:


  • 其一是認為此舉對互聯網公司的發展不利

在實行網絡分級服務的場景下,如果想享受高質量的信息服務,就需要由互聯網公司或者客戶個人付費,前者意味著增加互聯網公司的運營成本,後者會抬高用戶使用互聯網業務的門檻。

而如果不多花錢,用戶的體驗就會下降。甚至互聯網公司還需要針對不同質量的網絡進行業務設計,這都意味著增加互聯網公司發展的難度。


  • 其二是擔心信息服務基礎設施運營商殺入互聯網戰場

在實行網絡分級服務的場景下,電信運營商和有線電視公司自己提供內容服務時,就有了先天的優勢,甚至還可以採取技術手段對付互聯網公司,不要說完全封殺,就是在通道上稍微使幾個絆子,就夠互聯網公司喝一壺了。

在互聯網公司眼中,

基礎設施運營商既提供通道又提供互聯網服務,幾乎等同於集運動員和裁判員於一身。

當然,這些核心原因和目的不能明說,必須經過包裝和策劃。

為反對基礎設施運營商實施網絡分級服務,互聯網公司們重新定義了"網絡中立"的概念,將原來的互聯互通擴展為"必須同等、公平地對待所有的數據流量及用戶",然後在草根和精英層面採取了不同策略:


  • 一方面,利用手中掌握的輿論宣傳工具,反對運營商運用技術手段實行歧視政策,把消費者搬出來擋在前面。所以我們看到的支持"網絡中立"的聲音,多是聲討運營商限制消費者的自由、增加用戶開支、損害消費者利益。

  • 另一條路徑就是走上層路線,尋求政府支持代言,而奧巴馬就是非常合適的人選。

早在2008年,奧巴馬就直接表達了對"網絡中立性"的支持,甚至在採訪中採用"承諾"和"毫無保留"這樣的字眼。

從表面看,他也是站在民眾視角,認為付費優先是讓有人可以通過支付更多的錢來獲取更好的服務,從而獨享整個互聯網的客戶來源,這有悖於互聯網"開放、平等"的發展原則。

從本質上看,奧巴馬發展經濟的重要舉措就是推進美國的互聯網企業迅速成長,而電信運營商以及有線電視公司等企業試圖推行的網絡分級服務,有可能會阻礙這一計劃的實施,因此才會屢次三番站出來直接向FCC施壓,甚至連具體的舉措都提了出來:不能屏蔽、不能節流、增強透明度、禁止付費獲取優先通道。

最終,在奧巴馬第二個任期裡,2015年2月27日,FCC(美國聯邦通信管理委員會)以3:2的投票通過"網絡中立法案"。

特朗普廢除"網絡中立法案",希望重鑄基礎設施

在2015年網絡中立法案投票前夕,美國最大的電信運營商之一Verizon表示要停止光纖建設,擺出一副"死給你看"的架勢,意欲逼宮FCC。雖然這一威脅未最終奏效,但可以看出電信運營商多麼看重這一政策。


“網絡中立是一場看上去對所有人公平的遊戲規則——除了電信運營商。”通信行業專家陳志剛道出了運營商人士的心聲。

這些年來,全球範圍的通信基礎設施都在快速發展,無論是固定通信還是無線網絡,都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然而最大的受益者並不是電信運營商和電信設備製造企業。

雖然電信運營商投入的是真金白銀,在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可謂勞苦功高,但是資本市場更看好互聯網產業,即便是常年虧損的,估值也能高過日進斗金的電信運營商——更何況由於牌照租金和運營成本居高不下,越來越多的運營商行走在虧損的邊緣。

網速越來越快,成本越來越高,但是從用戶那裡得到的收益越來越少,增收無望融資無門的運營商只能將重心放在降低成本方面。無論是裁員還是投資意願下降,信息化基礎設施領域的根基不穩,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信息化整體發展就可能遭遇天花板。

這是電信運營商們給政府部門灌輸的邏輯。

這個論調和特朗普堅守的"美國優先"原則是匹配的:美國在高科技和信息產業的優勢,是建立在良好的信息化基礎設施之上的;如果在5G等新興的通信技術領域失去先機,會不會整體削弱美國企業的競爭力?

當美國實施全球化擴張戰略時,互聯網公司是非常好的進攻武器;而當重心轉向國內的時候,就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級自然排在前面。

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特朗普堅決反對"網絡中立"。與前任的優柔寡斷的風格不同,硬朗的他上任不到一年,就推動FCC再次投票,正式廢除了不滿三歲的網絡中立法案。

這麼簡單粗暴地否決掉前任的政治遺產,無論是政治對手還是普通民眾,都難以平靜地接受,互聯網巨頭們,比如Facebook和谷歌,更是直接表達了失望和反對。

5月16日,民主黨佔優的美國參議院投票贊成保留網絡中立法案;然而這個投票並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6月11日,FCC廢除網絡中立法案的決議正式生效。

佔了便宜的電信運營商和有線電視運營商紛紛表態,聲稱即便網絡中立法案失效,也不會違法屏蔽或者歧視互聯網內容的。

“取消網絡中立法案”和“給中國斷網”本是毫無關聯關係的兩件事,如果美國真要通過對互聯網的控制權對其他國家做什麼事,根本不用考慮有沒有"網絡中立法案"或者類似法律。

然而有些自媒體借取消網絡中立法案的話題,有意無意地把根服務器、IPv6等技術概念包裝在一起談"斷網",除了危言聳聽博眼球之外,還有些商業利益和政治立場夾帶其中。

從頭到尾,“網絡中立法案”的存廢就是美國的信息基礎設施供應商(包括電信運營商和有線電視運營商)和互聯網內容提供商之間的戰爭,雙方為爭奪更大的利益空間,驅動各自的代言者和擁躉者,在立法環節你來我往幾經交手,目前來看,是以基礎設施運營商的勝利而結束的。

我更關注的是:


  1. 信息產業的發展需要基礎設施和互聯網應用相輔相成。基礎設施運營商擁有了對通道的控制能力,會不會遏制互聯網企業的發展?

  2. 得到政策扶持的基礎設施運營商會不會延續保守的姿態,進而延緩信息化時代的發展進程?

  3. 在基礎設施運營商實施網絡分級服務的情況下,大型互聯網公司的經營成本增加,但是也換來了更強大的壟斷特性,中小型創新企業出頭更難,這些變化會如何改寫互聯網產業格局?

兩三年後,這些話題的答案會浮出水面。那時再回顧網絡中立法案存廢之爭,會有更多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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