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案 1人被判处死刑

南京中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案 1人被判处死刑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起毒品犯罪案件,共计12名被告人,进行公开集中宣判。

南京中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案 1人被判处死刑

【5起涉毒案件集中宣判 1人被判处死刑】

判决如下:

被告人 叶伟 犯贩卖毒品罪 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 徐清 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被告人 马婷 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 张德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次宣判中,四名被告人叶伟、徐清、马婷、张德巍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涉毒数量巨大。其中,被告人叶伟系毒品上家,贩卖甲基苯丙胺即冰毒约3397.33克,贩卖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此前,就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继续贩毒,说明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依法被判处死刑。

另外,还有4名被告人系累犯或毒品再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徐清等6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马婷等4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南京中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案 1人被判处死刑

【严打毒品犯罪 该判重刑坚决依法判处】

去年一年,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涉毒案件1220件,审结1197件。由南京市中院判决毒品犯罪发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119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87人。南京中院表示,南京法院将继续保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从宽处理,从而分化瓦解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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