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身價最少值70萬

1

從30歲當上爸爸,繼而到55歲兒女能獨當一面,家庭頂樑柱的地位方才慢慢地轉交給下一代。

那麼,在擔任頂樑柱期間,一位“爸爸”的身價值多少錢呢?

我們可以參考三個基本因素:家庭收入,家庭消費和家庭債務。

  • 收入情況——個人承擔的家庭收入比例;

  • 消費情況——家庭基礎開支、孩子教育、贍養父母等中個人承擔的比例;

  • 債務情況——車貸、房貸,其他類型的債務等個人承擔的比例。

如果媽媽是全職家庭主婦,那麼“爸爸”所承擔的就是100%。

而前面兩層是不確定的,會隨時間變化而增減,比如升職加薪會讓個人收入增加、因家庭變故原計劃讓送孩子出國讀大學的,變成在國內接受教育可以節減開支......

只有第三層債務比較明確,所以,如果一個普通家庭,剛貸款70萬買房,媽媽沒有工作,爸爸的身價則最少值為70萬。

2

在理財產品中有一種保險是專門根據個人身價來定的,也就是“壽險”。

壽險,又稱人壽保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賭上的是人的生命,不管是“意外或疾病”身故,都可以得到賠付,也就是說人死後才能收到錢(現在有些壽險已兼顧到全殘賠付)。

相對來說,壽險對於身故的賠償範圍是很寬泛。無論是因意外事故死亡的,還是因長期疾病身故或突發猝死的,都可以通過壽險得到賠付。一般被列入免賠責任的只有故意殺害、傷害、吸食毒品、酒駕或2年內自殺等特殊情況。

身價“70萬”的爸爸,除了要負擔家庭日常開支和孩子教育、贍養父母等費用外,主要責任就是要給家人安身之所,所以給自己配置的壽險保額最低要能覆蓋房貸70萬。

舉個之前常說的例子:

某三口之家,男主人是家庭頂樑柱,家裡除了養育小孩,還貸款二十年買了一套兩房一廳。不幸的是,在買房6年後男主人身故,家裡沒有了經濟來源,女主人多年沒有工作還要照顧小孩,還有十四年的房貸不知道該怎麼應對。

男主人這麼撒手一去,只留下了老婆孩子乾瞪眼,人間悲劇莫過於此。

如果該男主人多年前有給自己備份人壽保險的話,去世以後保險公司就會給受益人(家人)賠付一筆可觀的賠償金,至少能應付一段比較長的時間,好讓女主人和小孩能走出失去家人的傷痛、並重新建立經濟來源。

所以在配置壽險的時候,首先要考慮頂樑柱不在的時候,家庭哪塊的開支最大,保額就是專門用來填補這個坑的。

父愛如山,沉穩但不一定堅實,所以同樣需要保險來做後防保障。

其實不限“爸爸”,單親媽媽或者能為家庭作出重大貢獻的女性,也是很有必要為自己配置一份壽險的。

3

配置壽險的三個問題:

1、有沒有必要為小孩子配置壽險呢?

意義不大。一來為規避道德風險保額有限制;二來壽險主要是針對家裡的頂樑柱的,小孩子還沒有工作能力,不能創造收入,所以不用考慮這個。

很多家長覺得小孩子調皮,擔心某一天會出事,所以想給兒女配一份壽險,其實可以用意外險來替代。

2、買定期壽險還是終身壽險好?

一般是建議買定期的,因為人終有一死,保終身的也就是保險公司“賠定了”,所以保費會非常非常的貴;其次壽險是為頂樑柱配置的,過了60歲,家庭頂樑柱的地位基本就轉移給下一代了,所以不用太糾結60歲後的壽險保障。

3、壽險能否用來“避債避稅”?

準確來說是不可以的。我們經常會聽到保險代理人說買保險可以避債避稅,其實這是非常片面的說法,能免稅的是保險金,能避債的也是保險金,保險金以外的財產繼承還是難免的。

而且之前也說過“避債”也就只有指定受益人可以,如果沒有填寫指定受益人,那麼法定受益人要先還清投保人生前欠下的債務再領錢。

作為一家之主,也許我們是別人眼裡的草,但卻是家人的天,做一個給力的父親、給力的丈夫,別忘了給家庭做好後防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