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如何看待负面新闻?

互联网时代,不仅媒体人,就是普通公民,都可以是“发言人”、“评论家”、“监督者”。

而这种发言、评论、监督,在笔者看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义务和责任,同时,还应当看作是提升现代社会文明、凸显法治意识的“群体智慧”,理当“踊跃发言、献计献策”,力求“群策群力”。
互联网时代,如何看待负面新闻?

但无论是“有感而发”、“畅所欲言”还是“愤青”、“吐槽”,都得有理有据有节制:引入思考、给人欢愉乃至会心一笑。尤其是人人都可以是“发言人”、“评论家”、“监督者”的互联网时代。究其缘由,源于近日几条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新闻”:一是云南女导游的“良心门”,一是四川男女司机的“别车门”,再一是今日网络热点话题:小学生为女教师打伞而引发的“师德门”。(具体事情经过恕不赘言)三个事情(并不认为是事件)看似很普通、很寻常,但引发的“舆论井喷”却并不普通、寻常。其共同点:事情一经网络(媒体)曝光,舆情不分“青红皂白”一边倒,“愤青”、“吐槽”甚至“人肉”……待被指责者“发声”或接近真相时,舆情“逆袭”,又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尤其四川男女司机“别车门”一事,似乎更甚。

如果说,那些“发言人”、“评论家”、“监督者”或许“不明就里”而一时“义愤填膺”,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作为“掌管者”的媒体、网络,则不能“稀里糊涂”就强发“第一条新闻”,甚至“推波助澜”。

别以为这是说“大话”。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我是“舆论井喷”的“受害者”或“被指责者”,在事情真相尚未大白之前,承受如此“舆情伤害”,你又有何感概?就四川男女司机“别车门”一事,女司机卢某父亲的态度是可取的——走法律程序“不管怎么样,我们就按我们的正规程序走,该报警就报警。”

对互联网话题,笔者推崇的是“理智是美德”。尤其是热点话题,无论对媒体、网络还是每一个公民(网民)来讲,要评论,要监督,但必须是“理智”和“真相”作支撑。否则,不加辨别、唯“新闻”而新闻,最终引发的,必将是甚于新闻本身的“舆情次生伤害”!

令人欣慰的是,崇尚理智、追寻真相的媒体、网络还是主流。尤其是针对“小学生为老师打伞”事情的跟帖,十分“暖心”——“类似这类问题,应该是实事求是的看。在不明事情全部过程的情况下,不能乱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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