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收听收看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十堰市情况反馈会

水都网讯(周俊沁)6月20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十堰市情况反馈会在十堰市召开,潘新萍、田玉玲、张晓洁、王平、姚峰、宋勇、李彬、苏云辉等市领导在我市电信局五楼分会场收听收看。

会上,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督察组组长王忠法通报了督察意见,十堰市委书记张维国作表态发言,十堰市市长陈新武主持会议。

督察指出,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保护一库清水永续北送作为政治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责任担当,十堰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一些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还需全面提高生态环保意识,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加强生态保护的机制完善和设施完善。

督察要求,十堰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认识,始终坚持将“一库清水永续北送”的政治责任放在首位,抓住“关键的少数”,统一思想,加强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努力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真正形成“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要切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紧紧围绕库区水质保护这一核心目标,加快推进入库支流综合整治和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落实河长制,抓紧推进全市小水电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严格落实城市建设过程中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十堰市委、政府应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十堰市委、市政府进行移交。十堰市委、市政府要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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