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高鐵站周邊開發建設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四部委:高鐵站周邊開發建設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在史律師代理江西省某縣高鐵站棚戶區改造徵地案件中,存在著徵地批文過期、沒有徵地批文就違法佔地,少批多佔、補償標準過低的情形。北京京坤律師事務所史西寧律師代理五十一戶村民提起行政複議,江西省某市政府做出複議決定書,確認該縣高鐵站棚戶區改造補償安置方案違法。

從江西某縣高鐵站徵地案件也可以看到,全國各地有不少存在借建高鐵站之名佔地的違法行為還大量存在。2018年4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鐵路總公司發佈《關於推進高鐵站周邊區域合理開發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高鐵車站周邊開發建設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有關城市要綜合考慮人口集聚規模和吸納就業情況,按照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相掛鉤要求,合理確定高鐵車站周邊用地規模、結構、佈局及土地開發和供應時序,堅決防控單純房地產化傾向。統籌地上地下空間複合利用,積極推廣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軌道交通上蓋物業綜合開發等節地技術和模式,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要按照“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質量”要求,依據城市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使用標準對高鐵站周邊建設用地加強審查,嚴格土地用途管制。

《關於推進高鐵站周邊區域合理開發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對高鐵車站周邊開發建設嚴格進行管理,適時組織評估,嚴控建設規模和時序,加強用地監測,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批地用地行為和建設行為,並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監督和管理。

四部門指導意見的發佈,是否能給借建高鐵之名行進行房地產開發降降溫,是否能有效的遏制違法佔地,我們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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