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邢台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邢台检察 昨天

「公益诉讼」邢台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按:为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日,邢台市检察院结合工作职责,出台专门文件,加强和规范公益诉讼工作。

该《意见》,明确了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一是在总体要求方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来谋划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切实担当起公共利益代表的责任;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公益的内涵和外延,坚持从维护公益出发推进工作;加强党组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强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统筹谋划,提升决策能力。二是在强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方面。市院发挥主导作用,当好“前沿指挥部”,成立公益诉讼指导组,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线索研讨和案件跟进会议的机制,制定分领域的办案指引。各县(市、区)院发挥好基础作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全院“一盘棋”,整合内部办案资源和人员力量,加大办案力度。三是在公益诉讼办理程序方面。

加强公益案件的线索管理,市县两级院在履行职责中,应将“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列为规定动作,一案一查。规范诉前程序办理,深入调查核实证据,增强诉前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加强对回复的核实。扎实做好提起诉讼工作,准确把握起诉条件和受诉法院,认真做好出庭工作,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四是在加强公益诉讼人才队伍和宣传工作方面。市院组建公益诉讼专家库和人才库,各县(市、区)院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加强公益诉讼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尤其是要加强案件实训,推动公益诉讼培训的重点由知识型培养向能力型培养转变。注重宣传引导,把握好宣传时机和宣传策略,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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