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法院集中宣判三起涉毒案件

涟源法院集中宣判三起涉毒案件

漣源法院公開集中宣判3起販賣毒品案件。

2017年2月23日至5月25日期間,被告人李某利先後4次向吸毒人員販賣冰毒3.03克、麻古0.05克,並5次容留他人在其家中吸食毒品。5月25日,李某利因涉嫌販賣毒品罪在其家中被抓獲,民警當場繳獲冰毒104.4克、麻古1.16克。

2017年3月1日,被告人李某駕駛白色哈弗汽車到漣源金石鎮常林村一處加油站附近,在車內將約3.5克冰毒和5粒麻古販賣給吸毒人員肖某。2017年3月2日,漣源市公安局民警在婁底市婁星區公路局附近將李某抓獲,並從其上衣口袋內繳獲冰毒4.12克和麻古0.56克,在其駕駛的白色哈弗車上繳獲冰毒252.49克,麻古22.12克。

2016年10月11日,吸毒人員羅某等人在長沙某酒店以2100元的價格,通過陳某文在付某力處購買冰毒21.04克、麻古2.96克。交易過程中,陳某文與羅某等人一同在酒店吸食毒品。10月12日,羅某再次聯繫付某力要求購買20克毒品,付某力、陳某文在漣源市某賓館準備交易時被民警抓獲,民警當場從付某力隨身攜帶的手包內繳獲冰毒97.87克。綜上,被告人付某力販賣冰毒、麻古共計121.87克;被告人陳某文販賣冰毒、麻古共計44克,並容留他人共同吸食毒品。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罪行。

“6.26”國際禁毒日將至,漣源法院此次集中公開宣判,旨在進一步威懾涉毒犯罪分子,打擊毒品犯罪的囂張氣焰,加強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營造“全民禁毒”的良好社會氛圍。宣判前,該院黨組書記、院長曾文彬主持召開會議,對此次集中公開宣判進行了認真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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