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万元拖出百万违约金及利息,这名“老赖”在许昌栽了跟头

“本想能拖就拖,最后受损失的还是自己,法律非同儿戏,今后再不能抱侥幸心理了。” 郑州某工程公司一名高管一边让财务人员转账,一边懊悔。6月20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因不履行判决而拖出百万利息的案件。

据了解,2012年8月至10月期间,许昌某混凝土公司向郑州某工程公司供应混凝土,但郑州某工程公司没有按合同支付货款。

2016年9月,魏都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该工程公司支付混凝土公司货款85万余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从2012年11月开始至还款之日的违约金。面对法院判决,工程公司置若罔闻。

2017年12月,魏都区法院经调查,将工程公司位于郑州市区某写字楼的几间办公用房查封。不久前,被查封房屋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经评估房屋价值为310万元,因害怕房子被低价网拍走,工程公司这才派出一名高管,来到魏都区法院协商还款一事。

因房产已被查封评估,马上要进入拍卖程序,此时协商还款,工程公司失去了最佳谈判时机。经计算,加之违约金、利息、评估费等,工程公司需向混凝土公司支付190余万元。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工程公司一次性支付160万元,此案了解。

“此案本金只有85万元,但因被执行人的消极态度,拖出了百万违约金及利息,经调解仍多掏了75万元巨款。” 承办此案的法官告诫说,希望此案能引起众多被执行人警醒,尽快尽早履行法律判决,不要抱有幻想,否则,拖来拖去,只能拖出更高昂的代价,吃亏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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