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斗争进行时」全国公安机关“扫黑办”通报表扬山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

「“扫黑除恶”斗争进行时」全国公安机关“扫黑办”通报表扬山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

近日,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山西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通报指出,中央部署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山西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山西公安机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迅速掀起了斗争高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坚强领导。省委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省委书记骆惠宁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长楼阳生要求强化经费、装备、人员等方面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突出了12类斗争重点,明确7项工作机制。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项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方案》,部署全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法司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深挖细查14类腐败问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

二是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斗争主力军作用。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指挥调度,坚持双周一调度,亲自组织重要线索核查和大要案件侦办工作,对公安部督办线索都亲自批转督办。省公安厅先后多次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深入研究解决问题。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层层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对公安部下发线索和本省重要线索实行“清单制”督办机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直接召集会议、研究方案、抽调警力组建专班,确保了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三是明确主攻方向,始终保持主动进攻高压态势。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追捕逃犯、追查资产、追缴文物和深挖犯罪、铲除保护伞等“三追一挖”主攻方向,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专案攻坚。省公安厅为此抽调70多名民警,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6.03”专案彻查深挖,抓获一大批在逃骨干成员,取得丰硕战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还加强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集中摸排并打掉一批村霸性质的恶势力团伙,消除了威胁政治安全和侵蚀基层政权的隐患。全省公安机关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四是选调精兵强将,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从省厅8个警种和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扫黑办”,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扫黑队的管理培训、工作职能和运行机制,推动队伍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不断提升。为确保队伍稳定,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省公安厅要求“扫黑办”全体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不得调离。各市公安局也抽调力量充实加强本地扫黑除恶专业队伍,省厅分批进行全员培训,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厅“扫黑办”建立日例会、线索流转、分析研判、信息报送、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等6项制度,形成分工明确、配合紧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通报指出,山西公安机关能够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后较短时间内迅速掀起专项斗争高潮,取得阶段性成效,充分体现了山西省公安厅政治站位高、工作措施实、攻坚克难能力强的战斗作风,充分体现了全省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进攻、积极作为的主力军作用。鉴此,特对山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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