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紀實之(四)——樺甸法院創新開展簡案快審工作取得新突破

刑一庭 郎玲

為進一步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促進案件繁簡分流,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目標,樺甸法院著力探索建立簡案快審工作新機制。歷經半年多艱苦努力與多方協調,近日,經樺甸市委政法委牽頭,樺甸法院聯合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多家政法單位,共同出臺了《依法快速辦理簡單刑事案件的實施辦法(試行)》,開啟了簡案快審新機制運行階段。

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紀實之(四)——樺甸法院創新開展簡案快審工作取得新突破

該《辦法》是全市法院首例採取政法機關協調聯動機制進行簡案快審工作的制度,對適用簡案快審機制的刑事案件,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審查批准逮捕、審查起訴,法院審判均在7日內完成,司法行政機關調查評估工作需在3-4日內完成,並對以上各階段工作作出詳細要求與規定。通過落實該《辦法》,有效實現公安機關集中移送、檢察機關集中起訴、法院集中審理、司法行政機關優先評估,對縮短審理時間、提高審判效率具有重要推動意義。

制度先行,實踐緊跟。昨日,樺甸法院利用簡案快審新模式一併審理了19起簡單刑事案件,庭前,審判長對被告人身份信息、受處罰情況及採取強制措施情況進行集中核對。在法庭準備階段,一併向所有被告人告知申請回避權、辯護權、最後陳述權等訴訟權利。之後採取分別調查、分別辯論、集中宣判的審理模式,使得大量重複程序得以縮減,有效提高了訴訟效率,做到提高審理效率與保障訴訟權利兩不誤。據悉,該19起案件平均審理週期不到7日,庭審共用時80分鐘,平均每起案件用時約4分鐘,被告人全部息訴服判,無一上訴,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庭前,對其中五起擬判處緩刑的案件,法院第一時間向司法局發送了社區調查委託函,司法局針對簡案快審案件優先受理,僅用3日就完成全部調查評估工作,為此次集中審理、集中宣判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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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後,吉林中院刑一庭庭長關波、刑二庭庭長付瑤帶領觀摩人員與樺甸法院院長劉育林及相關刑事審判人員進行了座談,對其中存在爭議的部分程序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樺甸法院表示,下一步,將繼續紮實推進落實簡案快審新機制,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協調配合,確保簡案快審工作持續穩步開展,充分釋放改革紅利,實現提高庭審效率與保證審判質量雙贏。

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紀實之(四)——樺甸法院創新開展簡案快審工作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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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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