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佛山市南海蓝馨内衣模杯有限公司立即履行执行令(C级),请看到的群众积极向法院举报它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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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佛山市南海蓝馨内衣模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7349951589。法定代表人:杨长富。

1.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头工业南路水头关综合楼三层396号

2.立案时间:2018年5月30日

3.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9034号

4.执行依据:(2017)粤0605民初5438号民事判决书

5.案情简介:

被告佛山市南海蓝馨内衣模杯有限公司与原告之间存在买卖胶黏剂产品的交易关系。原告分别于2016年2月27日、2016年3月24日、2016年5月26日向被告供应了价值30000元、30000元、120000元的胶黏剂,货款合共180000元,后被告于2016年8月11日退回原告价值53400的胶黏剂,至今尚欠原告货款126600元未付,致原告于2017年4月20日向本院提起本案诉讼。

6.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佛山市南海蓝馨内衣模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26600元及以126600元为本金从2017年4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原告广州市雅乔化工有限公司。

7.履行情况:截至本信息在《今日头条》发布之日仍未履行。

9.执行风险警示:南海法院敬告社会各界,涉案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被强制执行中,与其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特别关注债务偿还能力。此外,部分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仍然存在执行无果的,属于执行不能,我们呼吁被执行人讲究诚信,积极履行债务,也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理解客观现实。

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757-8185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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