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如何?权威数据看这里

“2017年7月1日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使得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扎实稳妥有序推进。”6月6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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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司法举措。”

截至5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案件线索1266件,立案10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39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6件,现已判决6件,法院判决支持率100%。

去年7月份以来,省检察院立足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和问题,先后开展了涉汾河流域水污染案件办理、保护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国有文物保护以及生态环境领域等五个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与中央环保督查结合推进,共发现:涉汾河污染案件线索30件,立案2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0件,已整改17件;围绕“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有文物保护”三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发现案件线索39件,立案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2018年共发现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6件,依法向林业、国土、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3件。其中,运城市盐湖区检察院办理的运城“河东盐务稽核分所”旧址私自改建案,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涉案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全省检察机关从食品药品卫生、生活垃圾处理、饮用水安全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面入手,从源头上推动解决了一批舆论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的“老大难”问题。截止到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4818.79千克,收回流通中假冒伪劣食品715.53千克;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20种,收回流通中假药和走私药品8种。 截至2018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16亿元,其中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63亿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0.11亿元。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然不依法履职或未纠正违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遭受侵害的,依法提起诉讼,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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