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衢州援疆資金繼續開展內地普通高校烏什籍貧困大學生資助項目。為實施好援疆資金資助內地普通高校烏什籍貧困大學生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及資助對象
(一)實施範圍。在內地普通高校就讀的烏什籍家庭困難本科生、專科生和預科生。在高校享受免學費政策的不再享受援疆助學金。2018年7月即將畢業的學生不在資助範圍內。
內地普通高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院校和預科培養學校。
(二)資助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優先資助);農村低保家庭學生;城鎮低保家庭學生;烈士、傷殘軍人、傷殘公安幹警子女及孤兒學生。
二、資助標準與申請條件
(一)資助資金主要用於學生在內地就讀期間的學費、往返交通費等學習生活補助,按每人6000元標準進行資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援疆資金資助或取消已獲得的資助資格: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處分以上者(撤銷處分後可恢復受助資格);
3、參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活動,在校成立宗教團體、從事宗教活動、穿戴宗教服飾、散佈宗教言論者;
4、在校期間,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出國(境)者;
5、參與非法宗教活動,存儲、觀看、傳播暴恐音視頻和“三非”出版物者;
6、誠信缺失,拖欠學費及學校規定的各項費用者;
7、留級、休學期間或保留入學資格者。
存在以上第1、3、4、5條情形的,取消其已獲得的資助資金資格,並由縣教育部門會同所在鄉鎮負責收回其已領取的資助資金,該學生就讀期間不得再申請資助資金。
三、援疆助學金申請所需材料
1、內地普通高校阿克蘇籍學生援疆助學金申請表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個人申請書(學生本人漢語言書寫,不得打印,不少於500字)
3、建檔立卡複印件(複印“一對一”幫扶臺賬幫扶責任人基本信息和貧困戶基本情況登記表,加蓋鄉(鎮)扶貧辦公章)
4、低保證、烈士證、重大疾病、殘疾證等複印件(低保證複印件需複印第一頁、家庭成員和最近領取低保記錄頁,加蓋鄉(鎮)民政部門公章)
5、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員、直系親屬未參與“三非”活動和涉恐涉暴活動政審合格證明;
6、學生本人及父母戶口薄和身份證複印件
7、學費繳費單據
四、資助金的申請、審核和發放
符合條件的同學需準備好申請材料,於6月30日前將材料交至烏什縣教科局七樓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資助管理中心收集彙總材料後聯合公安、民政、扶貧等部門進行審核。對初步確定的受助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將在8月底舉行資助金髮放儀式,以現金的形式直接發放給受助學生本人或家庭。
五、聯繫人
烏什縣教育和科技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地址:烏什縣新城東路37號(行政服務中心主樓7樓)
聯繫人:任豔梅、向莎莎
聯繫電話:5324995
供 稿:烏什縣教科局
編 輯:許永強、吐松古麗
終 審:熊遇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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