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去世,未辦理過戶手續給子女,該房屋也不出售該怎麼處理?

楊驥

從這個問題的字面上理解,我們可以簡單判斷出,房屋是父母的財產,而且僅僅是父母的財產,沒有其他人參與,這樣方便問題的討論。

現在,既然父母都去世了,那麼,房屋自然成為遺產,子女有權繼承。我們假設父母的父母已經早於父母去世,這樣父母的子女就成為唯一的繼承人,問題就簡單了。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在世的時候,如果將房屋產權過戶給子女,那麼,此時的過戶不是繼承,而是贈與。贈與的相關手續和稅費標準,和繼承是不同的。

父母去世之後,才發生繼承。此時,房屋如果過戶,則必然涉及繼承析產(前提是非獨生子女家庭)。如果是獨生子女,就不涉及析產了,只涉及繼承。生活中,很多人或者不瞭解繼承的手續,或者沒有時間,嫌麻煩,總之,老人去世後,他們不去辦理繼承析產,不進行房屋過戶。目前,法律對此沒有強制性規定,只要家庭內部相安無事,沒人管這件事。

房屋保持現狀,繼續居住或出租,都沒有關係,房屋的產權不受影響,雖然此時它處於不明晰的狀態下。如果今後房屋牽扯拆遷、安置補償,那麼,房屋的產權應該是明確的。

第一, 如果是獨生子女,那麼,拆遷到來時,必須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證明自己就是房屋的產權人,拆遷補償應當向自己發放。置換新房也是根據獨生子女對於房屋的產權來進行處理的,因此,屆時證明自己對於房屋的權利是至關重要的。

第二, 如果是多子女家庭,那麼,拆遷到來時,就必須進行繼承析產,將每個人的產權份額明確,然後,再來跟拆遷公司和拆遷單位來談,看看每個人該怎麼進行補償。此時,特別重要的一點是,拆遷公司或拆遷單位的工作原則是,只跟房屋產權人談,他們也是為了避免麻煩,免得今後出現糾紛,他們自己說不清楚。因此,在房屋的產權沒有明晰之前,產權人的身份沒有確定之前,他們通常是不跟任何一個人談的,免得落埋怨,做無用功。有時,拆遷過程中,那個地方的繼承析產案件驟然增多,就是這個道理。大家一時間無法達成一致,完成產權分割,就乾脆到法院起訴,讓法院幫助分割清楚份額,然後拿著判決書到拆遷公司這裡來,商量自己能夠拿到多少補償款,或者安置房。

總之,在父母均已經去世,而尚未將房屋產權過戶給子女的情況下,子女自行居住、使用,均沒問題。但是,到拆遷的時候,還是需要將產權說清楚,以便使自己獲得相應拆遷補償安置。


穎想法律

遵循法律原則,這個事情需要仔細,可以忽略是不是有拆遷因素。關鍵是涉及到房屋財產繼承,據此來做妥善處理。

如果沒有合法醫囑,需要召集所有子女參與遺產繼承分配。不用老人都去世,其中一個老人去世,房產出不出售,辦理過戶給任何子女,都無法實現,因為過戶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共同簽字。問題總要解決,解決的辦法只有一個。

那就是向法院求問,請求法院判定這個房產屬於誰,歸於誰的名下。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子女之間如果需要通過現金,商討分割房產,那就順便解決,如果一致同意房產歸屬某個子女,就不用商討調解。

當法庭判決,這套房產屬於誰的名下,以這個判決書為依據,房產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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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創造美

父母去世,又未辦理過戶手續給子女的,而且也沒有有效遺囑的,就只能以遺產繼承的方式,按照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法》合法繼承房屋了。

按照《繼承法》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父母都去世了,除了子女,假如你祖父母在世的話,他們也有繼承權。除非你祖父母放棄繼承權。這就是現在飽受議論的‘獨生子女不能全部繼承父母遺產’的原因。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產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繼承登記等過程。



無言東飛燕

父母去世。房產沒有過戶給子女,子女們在父母去世後也不出售該房產,該怎麼處理?如果有一天要拆遷,又該怎麼處理?

本人以為,父母去世後不啟動遺產繼承程序的,兄弟姐妹們可以共同讓該房產產生收益予以分享。如果有一天要被拆遷,仍然可以啟動遺產繼承程序,可以要一套房產為兄弟姐妹共同財產繼續分享收益,可以接受貨幣補償而均分補償款,也可以一個繼承人得房產而以現金補償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總之,第一順序繼承人協商一致就可以成事。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那就只能大費周折地訴訟繼承了。


不糊塗時塗糊不

我現在也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們家祖厝已經被拆遷了,產權證上的名字是叔、伯們5個人的名字,分得4套一房的,其中有一個人打小就去了南洋全無音信,現在也不能辦理產權,叔,伯們都不在世了,在國內的家庭還好,除非南洋那個人回來才可以析產,現在我們這一代還可以理清,那下一代再下下代不知道該如何。


在地人55680090

我遇到過類似的事情,如果是多子女,建議還是辦理繼承公證後,然後去房管局把房產證換名吧,這個花錢也不是太多,因為如果按樓主的打算,房子的名字還在過世的人名下,如果出租或者將來遇到拆遷時,那會要拿相關手續來就不一定能找的到了,也許那會幾個子女會出現扯皮推諉


百合31106218

根據我國的《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你的父母去世,因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因此只能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首先需要確定房產是你父母一人一半產權,然後你父親先去世,那麼屬於父親房子的產權應該是由:你母親,你(獨生子女的情情況下),你的爺爺奶奶(算一份)均分你父親的50%產權,每個人16.66份額。你母親再去世,你母親的那份產權由你繼承(如果你外公外婆在世,他們也可以繼承一部分),房子最後的份額是你的爺爺奶奶16.66%,你的份額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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