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法院“四点”工作法为精准扶贫注入司法动力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国家和省扶贫成效考核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暨攻坚“擂台赛”会议精神,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既定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兴隆县法院打出精准扶贫组合拳,以“四点”工作法为脱贫攻坚工作注入司法动力,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司法温暖。

一是以精准识别为起点,全面摸清村情民情。派驻以党组成员为组长的驻村工作组,掌握了解帮扶村160户贫困户情况,工作组成员利用农闲时间先后数次往返于村户间,上门挨家进行扶贫信息的采集,做好填写档案、拍摄照片、入户确认、卡片上墙等工作,为精准扶贫数据确认提供可靠依据;进一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分类、精准跟踪,使精准识别工作更加科学化;对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户,摸清病因和病情,为以后开展针对性帮扶工作打下基础。

三是以组织保障为抓点,全面明确工作部署。成立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任组长,形成一把手带头抓落实,一般干部铆劲抓推动的联动机制。院党组成员以上率下,打破5天8小时工作模式,多次利用周末时间亲自带队进行入户走访,制作结对帮扶公示牌,征集微心愿,倾听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需求,以真情实意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增进感情。针对有群众脱贫主动性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宣讲扶贫政策,主动与贫困户探讨脱贫路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帮扶方案,激励贫困户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以审判业务为重点,全面保障合法权益。对涉精准扶贫案件困难当事人,积极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等政策。妥善审理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等领域发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等案件,确保易地搬迁平稳、生态补偿到位、社会保障覆盖。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嫌侵占骗取扶贫资金、民政资金等涉及困难群体及帮扶工作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重点关注贫困群体合法权益的执行兑现,切实保证涉及拖欠困难群众工资、要求兑现易地搬迁安置费用等案件的执行到位率。(通讯员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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