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从事蔬菜产业发展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两年以上从事蔬菜种植并带动贫困户增收具有较好效益、推广绿色、有机蔬菜生产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经营主体。
(二)基地环境符合绿色蔬菜标准、规范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购进、使用、保管等档案登记制度等的经营主体。
(三)露地连片栽培面积达100亩以上,青菜头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栽培10亩以上。
(四)对基地管理不善、严重亏损,效益不好的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不给予扶持。
三、补助环节
重点支持规模蔬菜生产基地的生产设施、生产资料投入,加工类蔬菜的加工设施补贴、蔬菜保鲜贮藏设施建设等。
(一)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简易育苗场、田间便道、板车道、机耕道、排灌沟渠、发酵池、上车台、菜地整治培肥、蔬菜产地简易交易场所等);
(二)基地生产设施:包括大棚、新型覆盖材料、节水灌溉设备等;
(三)生产资料购置:包括优良蔬菜新品种、微生物肥料、商品有机肥、绿色防控等;
(四)产业链建设:包括蔬菜加工设施、蔬菜保鲜贮藏设施建设、品牌建设等。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8年6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7)。《2018年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按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原文过录。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填写“蔬菜产业”。
(三)报送形式。各项目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6套送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初审,并由乡镇、街道推荐申报到县农技推广中心粮油蔬菜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要求各项目申报主体需提交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申报主体印章。要求提供带动农户证明(格式见附件8),并由相关村(社区)、乡镇(街道)签字。
联系方式:关注重庆农业
附件6:2017年产业扶贫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7:2018年产业扶贫经营主体补助类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附件8:带动农户证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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