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东坪乡甘泉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邓三根履责不力问题
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期间,邓三根作为本村五保户严某某的帮扶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跟踪帮扶工作职责,致使其帮扶对象严某某一直居住在无水无电、条件较差的环境里。2018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邓三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南丰县三溪乡三溪村委会主任吴文强作风不实问题
2016年10月,吴文强作为本村吴某某、唐某某等5户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在2017年帮扶过程中,未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及时填写“一证两册”(贫困户登记证、干部帮扶手册和优惠政策宣传册)内容,走访帮扶对象次数较少。2018年6月,经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文强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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