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对枣庄市检察院和山亭区检察院开展巡视

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对枣庄市检察院和山亭区检察院开展巡视

根据省检察院巡视工作部署,省检察院第一巡视组从6月7日起,对枣庄市检察院和山亭区检察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视巡察工作。

6月7日上午,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巡视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明确任务、安排工作、提出要求。期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同道会见来枣出席会议的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和巡视组一行。

会议指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巡视监督;要以谦虚谨慎的态度来配合巡视工作,认真客观反映情况;要拿出担当的精神来完成巡视整改工作,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巡视工作。

巡视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重点围绕紧扣“六项纪律”做到“六个强化”,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等“三个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枣庄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枣庄市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省检察院第一巡视组在枣庄巡视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8278403,18806373106,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邮政信箱: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1527号山东省检察院第一巡视组收,邮政编码:277800。受理时间:9:00—18:00。

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对枣庄市检察院和山亭区检察院开展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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