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存,新密市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知情人提供她的相關線索

案情介紹

:原告楊某訴被告李福存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0183民初663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判令被告李福存返還原告6500元,本院於2016年5月27日向被執行人李福存發出執行通知書,但其至今未履行。

執行案號:(2016)豫0183執字第1456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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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李福存

性別:女

年齡:45

住址:新密市苟堂鎮土門村鄭家莊02號

身份證號:410126********3325

執行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65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883818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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