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孩子的注意力本就在不同年齡段表現不同,越是孩子小,注意力集中的時間就越短,有心理實驗證明:大概3歲左右的幼兒,其注意力僅能維持3至5分鐘,4歲孩子10分鐘,5至6歲兒童也只有15分鐘。只要求孩子注意力集中,而忽視孩子年齡及發展規律,勢必造成認知和現實的衝突。若是孩子表現過度異常,家長想排查下多動症,那麼我們不妨按以下診斷標準先行了解。
多動障礙(ADHD)又稱為注意缺陷,它是兒童中最常見的一種精神障礙。主要特徵是注意力不集中(不能持續聚焦)和多動(與環境不相適應的過多的活動)以及衝動(不通過思考的衝動行為)。這個障礙必須在12歲之前被觀察到,至少要持續6個月。在兒童中必須存在至少6種症狀。
注意力不集中:經常發生以下症狀的6種:
不能密切關注細節,或在學業、職業任務中犯下粗心大意的錯誤。
難以持續關注任務或娛樂活動,例如在講話、對話或長時間閱讀期間。
當別人對其說話時,看似不在傾聽。
不聽從指令,不能完成學校作業、家務或工作任務(或能開始任務,但很快就不再關注)。
難以使任務和工作井然有序。
迴避或不喜歡需要持久精神努力的任務。例如學校作業或家庭作業。
經常丟失任務或日常生活所需物品。例如試卷、書本、錢包等。
容易分神。
遺忘日常任務。例如做家務。
多動或衝動:通常滿足以下6種症狀:
坐立不安,拍手跺腳或在座位上扭動。
不能保持坐姿(在教師、工作場所)。
在不適合的地方四處奔跑或攀爬。
不能安靜地玩耍或進行休閒活動。
總是“一刻不停地動”,就像上了發條。
說話太多。
在一個問題完整提出前,將答案脫口而出。(快速接別人的話,不能他人把話說完等)
難以等待輪到自己。
打擾或侵犯他人(例如打斷或插嘴,未經同意使用他人物品等)
以上症狀必須發生在學校、家庭,與家人或朋友等至少2種或更多的情境中,且不可歸因於其他障礙,例如精神分裂症、焦慮障礙或物質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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