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法院着力打造家事审判文化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明光市人民法院成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着力打造“创新工作机制、高效化解纠纷”的家事审判文化。

明光法院在审判大楼的三楼设立了家事审判区,包括“客厅式”家事调解室、心理辅导室、远程视频调解室、家事法庭等。设置以“孝文化”为中心的文化墙,在走廊两侧墙壁上悬挂中华传统美德故事图片,营造和谐、温馨的氛围。在法庭的布置上体现人性化特点,将家事法庭的“审判员”、“原告”、“被告”的坐席卡更换为“家事法官”、“丈夫”、“妻子”,让法官与当事人在平等、轻松的环境里沟通,更有利于平复当事人情绪,引导当事人放松心态,敞开心扉,化解矛盾。

在配备特色硬件的同时,明光法院积极拓展司法服务职能。与妇联、社区、司法局等单位建立联系机制,设置家事纠纷联动平台,引入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机制、心理疏导机制、诉后回访机制等,根据案件需要委派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家庭情况调查,并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化解纠纷增添助力。逐步建立家庭财产申报、出具离婚证明书、人身保护令协作、发放冷静期通知书等机制,形成家事纠纷处理新格局,努力实现由法院单打独斗向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

2011年,明光法院在民事审判一庭成立了“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权益合议庭”,在化解家事纠纷,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2年7月31日,明光法院发出了滁州市第一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今,明光法院继承了前期的优秀工作作风,吸取好的经验做法,并作出与时俱进的改变与调整,努力推动家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打造具有明光法院特色的家事审判文化,为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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