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新规来了!银行人:不冲存款还得拉存款

6月8日,银保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48号),与此同时,废止2014年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36号)。

存款新规来了!银行人:不冲存款还得拉存款

商业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4%

银保监会联合央行发布《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商业银行应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行为,并明确商业银行的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4%。

《通知》提到,商业银行应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改进绩效考评体系,继续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绩效考评管理。商业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也不得设定以存款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也调整了存款偏离度定量考核方法。

一方面简化计算方法,将季末月份与非季末月份采用相同的指标计算标准。

另一方面将监管指标值由原来的3%调整至4%,并强调商业银行应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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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措施

《通知》称,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存款偏离度不达标银行区分情节采取有关措施。

对自然年内月末存款偏离度首次超过4%的银行给予风险提示;

对自然年内月末存款偏离度超过4%两次(含)以上的银行,自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暂停部分准入事项等监管措施,并且作为其年度监管评级参考因素;

对自然年内月末存款偏离度超过5%两次(含)以上的银行,自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暂停或限制其部分业务等监管措施;

并要求其自下月起连续3个月以上提高90天以上存款比例,提高基数为本月90天以上存款比例,提高幅度为月末存款偏离度超出5%的部分。

存款新规来了!银行人:不冲存款还得拉存款

银行人仍有拉存款压力

尽管监管部门良苦用心,希望从根源上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但多位银行基层员工都认为,此次48号文能否真正破除存款“冲时点”行为还有待观察。

“几年前监管部门就出台过文件,约束银行月末存款‘冲时点,但是我们行一直还有季末冲存款的考核任务。”东部省份一股份行分支行员工表示。

不过,冲存款和拉存款还是不同的概念。尽管监管的导向利于约束银行冲存款的冲动,但对银行来说,拉存款的任务始终艰巨。更为重要的是,业内普遍认为,在当前金融严监管、表外业务回表的大背景下,银行重新回归“存款立行”,拉存款的竞争愈发激烈。

国信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剑表示,在行业监管从严的背景下,同业业务收缩,且同业负债成本也较高,存款作为核心负债,不但利率相对低,还有一些监管优势(比如在计算一些监管指标时,明显存款有优势),因此其价值很大,大家拼抢更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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