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思南县就妇女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在市妇儿工委全体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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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铜仁市妇儿工委全体会议于5月21日召开。会议总结了2017年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安排部署2018年妇女儿童工作。铜仁市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刘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区)、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妇儿工委主任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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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岚副市长对2017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妇儿工委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各地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铜仁市在巾帼脱贫、权益保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制定出台了《铜仁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铜仁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全省率先实施贫困户教育医疗兜底政策,“医共体”建设铜仁经验在新华社《内参》刊发和央视刊播,在全省率先整市推进“食品安全云”建设。打造出“三惠”医疗扶贫新模式、“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母亲电商”、“苗圃工程”等铜仁特色工作品牌。市妇儿工委办被国务院评为两规实施“先进集体”,市妇联还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妇女新闻宣传阵地建设“突出贡献奖”、中国妇基母亲健康快车—妇幼健康促进项目“优秀组织奖”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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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岚副市长就做好2018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她强调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加快建设“一区五地”的有力保障、是营造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时代要求、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迫切需要、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奋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全市上下正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对妇女儿童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主题主线,把握工作重点,紧扣关键环节主动作为、创新作为,大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三是强化各级保障,集聚形成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妇女儿童事业关系千家万户,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宽领域的系统工程,必须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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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罗秀红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她指出,过去的一年,各区县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能,推进两纲两规稳步实施,如期完成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地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妇女儿童发展的主体责任、合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试点示范补齐发展短板、切实强化了各项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她同时指出,全市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挑战还很大、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一定要正视困难、直面问题、联动发力。克难攻坚,合力推进妇女儿童规划实施进程。罗秀红主席从四个方面对2018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要进一步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突出问题。三要进一步构建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格局。四要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实施两纲两规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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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思南县就妇女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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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发言材料

「关注」思南县就妇女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在市妇儿工委全体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一、基本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坚持以家庭教育为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创新“暖心大姐”妇女信访代理品牌,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家庭纠纷调解室”为广大妇女“代言、代办、代访”。本着“服务暖心、倾听耐心、调解用心、代理细心”的原则,有力维护了县域内妇女的合法权益。自2014年全省妇女信访代理制试点工作交流推进会在思南成功召开后,5年来,我县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家庭纠纷调解室”累计为广大妇女开展“代言、代办、代访”195件,得到了省、市、县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三级体系”。建立和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代理服务体系,畅通妇女合法权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县级“代理网”。在法院、司法局、群众工作中心分别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女信访代理服务窗口”,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维权服务、法律援助、信访代理等。二是建立和完善乡级“代理站”。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妇女维权服务站的基础上,整合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力量,设立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站。三是建立和完善村级“代理点”。整合村(社区)干部和热心妇女工作的群众、巾帼志愿者力量,在村(社区)设立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服务点。通过建立和完善层层代理的工作机制,畅通了妇女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通道,开创了“领导重视、妇联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妇女信访代理制工作新格局。

(二)组建“三支队伍”。一是组建“巾帼扶贫志愿服务队伍”。由县、乡、村妇女干部及热心妇女工作的群众组建了300余人的“扶贫志愿服务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工作精神,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和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努力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上创新推进社会扶贫工作,努力帮助贫困妇女脱贫。二是组建“法律援助服务队伍”。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50余人组建了法律援助服务队伍,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三是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由全县各行业女性人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巾帼志愿者精神,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开展各种集中和经常性的巾帼志愿者活动,让广大妇女有困难时,能摸着门、找对人,反映的诉求能及时得到解决,避免不会访、无序访、重复访的现象发生。

(三)夯实“三代”措施。一是代言,反映妇女合法诉求。按照自愿原则,信访妇女与代理员达成协议,由代理员免费代替妇女反映问题和行使部分权利,为妇女群众说话,争做妇女群众的“代言”人。二是代访,畅通妇女信访渠道。“暖心大姐”充分发挥协调代理作用,担当信访妇女“代访”重任,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群众的合理诉求,争做妇女的“娘家人”,搭建干群“连心桥”。三是代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针对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信访事项,“暖心大姐”勇于担当妇女群众“代办”的职责,争做信访妇女的“贴心人”,积极争取公、检、法、司等部门的配合,切实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2015年5月10日,我县成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除妇联系统干部作为兼职调解员外,还专门聘请了2名律师、1名法官以及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的退休干部、社区干部、居民作为专职调解员,对涉及赡养、扶养、抚养、继承以及其他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婚姻家庭纠纷进行调解,进一步延伸“暖心大姐”妇女信访维权代理工作手臂。

(四)强化“三项机制”。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成立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女信访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县综治、信访、司法、公安、妇联等部门每季度召开1次信访代理制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妇女信访服务窗口、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家庭暴力庇护站的积极作用,构建“打击、服务、教育、引导、帮扶”“五位一体”的妇女多元化维权格局,为推动妇女信访代理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考核激励机制。成立了专项督查考核组,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乡镇妇女信访代理制工作,并将督查结果纳入乡(镇、街道)绩效目标考核。自2014年来,我县把“进一步完善妇女信访暖心大姐‘三代’服务机制,促进信访代理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纳入了《中共思南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思南的实施意见》,并出台了《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至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优先选配1名妇女干部作为乡级人民调解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3至9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优先选配1名村(社区)妇女干部作为村级人民调解员。同时,根据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的难易程度给予不同类别的奖励,为妇女信访代理制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提供了保障。三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为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全县新一届妇联组织中选派1名干部担任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还相关工作,定期通报我县妇女权益中存在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加以分析,研究相应对策措施;推动制定、监督执行有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协调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的处理;加大力度宣传并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五)抓好“三个示范”。一是抓好县级示范点。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优势,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县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代理程序,严格按照主导代理、疏导代理、协作代理三种方式进行代理,确保代理事项取得实效。对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刑事案件,积极引导妇女走法律诉讼程序,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抓好乡级示范点。2017年11月,我县选定基础较好的思唐街道、双塘街道2个乡镇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作为乡级示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动妇女信访代理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三是抓好村级示范点。选定合朋溪镇王家沟村作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村级示范点,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抓好村级信访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妇女信访代理员的服务能力。

三、取得的成效

思南县妇女信访维权代理工作启动以来,实现了从“被动”接待妇女群众上访变“主动”代理群众维权信访,把妇女维权融入社会维稳大局,实现了维权与维稳的融合互促,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两降三升”的目标。

(一)两降。一是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案件明显下降。2017年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案件12件,比2016年同比下降了36 %。二是涉及妇女越级上访的案件明显下降。2017年越级上访的妇女信访案件1件,比2016年同比下降27%。

(二)三升。一是妇女信访结案率明显提升。妇女信访代理制工作推行以来,实现一案一代理、一案一报告,确保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有始有终,实现了案件结案率100%。二是妇女法制意识明显提升。通过举办妇女信访代理员培训班,对全县妇女信访代理员进行专题培训,让各级信访代理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掌握妇女信访代理方式、流程、代理范围等,切实主动为信访妇女服务。各乡(镇、街道)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大对《婚姻法》《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依法信访的意识和学法用法观念,引导广大妇女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三是基层妇联代理能力明显提升。信访代理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目标绩效考核后,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按照主导代理、疏导代理、协作代理三种方式为信访妇女“代言、代办、代访”,引导妇女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提高基层妇女的代理能力,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好评。

各位领导,我县妇女信访代理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上级部门的要求,与广大妇女群众的期盼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以本次会议精神为新的契机,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创新代理新模式,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坚强阵地”和妇女群众信赖的“温暖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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