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调了!中国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但绝不意味着一放了之

定调了!中国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但绝不意味着一放了之

文 | 任亮(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5月29日在“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在新时代,与经济金融发展的要求相比,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还有很大空间。金融的对内、对外开放,绝不意味着国门大开、一放了之。在开放过程中,金融管理部门一是要加强依法金融监管,二是要坚持持牌经营。

早在2018年4月,在亚洲博鳌论坛2018年年会上,中国决定在扩大开放方面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其中第一条即为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确保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落地,同时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随后,央行行长易纲公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银行、保险、证券等多领域一系列对外开放措施都将在年内陆续落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取得长足发展,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等一系列对外开放举措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从2003年开始,国有大型银行纷纷引入战略投资者,包括交通银行引入汇丰银行、建设银行引入美国银行和淡马锡公司、中国银行引入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外资机构的进入一方面使得国有银行的财务状况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同时也通过竞争促使我国金融业在产品设计、市场建设、业务模式、管理水平等多方面进行改革提升。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拓展,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金融业机构不断发展壮大,国际化经营水平稳步提升。人民币加入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国际储备货币地位获得确认,人民币国际化取得积极进展。从放开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以及原油期货上市等,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市场已初见成型。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为我国和世界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值得注意的是,正如易纲行长指出的,金融业对外开放绝不意味着国门大开,一放了之,在开放过程中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要相互配合,三是重视防范金融风险,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惟其如此,才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国金融改革开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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