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买保险出事故 巨额赔偿教训深

有些人觉得自己开车不会出意外,买保险就是浪费钱,等到出事故时,面对巨额的赔偿才知道后悔。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7年7月16日,被告彭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与路上通行的江某相撞,造成两人受伤及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江某经司法鉴定认定构成十级伤残。对于赔偿费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故原告江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76762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彭某驾驶的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根据法律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因被告彭某未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又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彭某赔偿原告江某后段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8402元。

彭某面对这笔赔偿款,后悔当初没买保险,不然也能减少点赔偿压力。

法官寄语:若投保义务人未购买交强险,那么在交强险范围内,无论过错,投保义务人必须全部赔偿。可见,交强险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既能保证投保义务人的利益,又能防止投保义务人因赔偿能力不足而使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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