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發布

《工作方案》指出,要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山西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緊緊圍繞實現“示範區”“排頭兵”“新高地”三大目標任務,把標準化改革總體要求與山西實際緊密結合,提高標準倒逼轉型,在完善標準化管理體制、創優標準化推進機制、構建新型標準體系、提升標準化供給能力、發揮“標準化+”效應等方面積極探索,充分發揮標準化的基礎性、引領性、戰略性作用,助力山西走出一條產業優、質量高、效益好、可持續的發展新路,為資源型地區高質量轉型發展提供可複製、可推廣、可示範的經驗模式。

《工作方案》明確了主要任務,一是完善標準化管理體制。強化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管理體制,完善政府引導、市場自主的工作體系,構建多方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二是創優標準化推進機制。完善標準創新、實施、監督三大機制。三是構建新型標準體系。加強標準制修訂,培育發展團體標準,放開搞活企業標準。四是提升標準供給能力。加強標準化法制建設、試點示範建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標準化隊伍建設、標準化服務能力建設,加大山西標準“走出去”步伐。五是發揮“標準化+”效應,服務創新、綠色、協調、開放、共享五大發展。

今年3月份,國務院正式批准山西、江蘇、山東、廣東4省開展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國務院要求,山西省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快提升標準化總體水平,為全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山西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措施,健全協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積極穩妥推進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協調,適時開展試點評估,總結推廣經驗。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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