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剛:從中長期看,這個新規對於商業銀行的影響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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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修訂後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流動性新規”)。總體來看,流動性新規旨在優化期限錯配,抑制同業業務過度發展,引導商業銀行迴歸主業、支持實體經濟,充分體現出當前的監管思路。

流動性新規新引入了三個量化指標,即淨穩定資金比例、優質流動性資產充足率、流動性匹配率。

其中,流動性匹配率等於加權資金來源除以加權資金運用,該指標大於100%方可達標。從各項負債和資產的折算率設置可以明顯看出,監管部門有意引導商業銀行迴歸主業。從資金來源端來看,1年期以下的存款折算率較高,1年期以下的同業負債、同業拆入回購、發行債券的折算率均較低;從資產運用端來看,1年期以上同業資產折算率為100%,其他投資(除債券投資和股票投資以外的表內投資)折算率為100%,1年期以上貸款權重係數為80%。總體來看,長期資產、非標準化的投資資產的折算率都是比較高的,短期資金的折算率較低,這對商業銀行的同業投資和同業負債都將形成長期的抑制作用。

在新引入的三個量化指標中,淨穩定資金比例等於可用的穩定資金除以所需的穩定資金,監管要求為不低於100%。“可用的穩定資金”主要衡量銀行負債來源穩定性,“所需的穩定資金”主要衡量銀行資產端對穩定資金的需求。一般來說,商業銀行的長期穩定負債、零售負債佔比越高,淨穩定資金比例也會越高。這意味著該指標的實行將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強化對長期穩定負債、零售負債的營銷,並要求在資產端更加註重資產質量和流動性管理。

強化同業業務治理,推動其迴歸本源,是流動性新規要達到的一個重要目標。其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一是按總量和期限設定同業批發融資集中度限額。

➢ 二是監管部門將對同業負債進行持續監控,銀行同業業務擴張的難度將進一步加大。

➢ 三是加強同業業務流動性風險管理和期限錯配管理。

針對資金利率頻現日間波動性較大情況的問題,流動性新規進一步強化商業銀行日間流動性風險管理。流動性新規增加了有效計量日間各個時點現金流入和流出的規模、缺口,及時監測業務行為和可用融資變化對日間流動性頭寸的影響,具有充足的日間融資安排來滿足日間支付需求,具有根據日間情況合理管控資金流出時點的能力,充分考慮非預期衝擊對日間流動性的影響等具體要求。要求商業銀行“有效計量每日的預期現金流入總量和流出總量”“及時監測賬面資金、日間信用額度、可用押品變化等可用資金變化對日間流動性頭寸的影響”,按季報送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結果,必要時提高報送頻率。

筆者認為,

流動性新規短期內對商業銀行的衝擊不大,但從中長期來看,對商業銀行業務模式和資產負債結構的影響不容低估。由於期限錯配帶來流動性風險,是商業銀行業務與生俱來的特點。商業銀行流動性監管的目的是要將流動性風險納入合理的管理框架,控制在可承受的範圍之內。

未來,各項流動性監管指標要求仍有可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在有效抑制流動性風險的基礎上,發揮商業銀行的資源配置能力,在風險防控與效率提升之間達成平衡。

文:曾剛(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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