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大零售”轉型的意義與挑戰

轉型發展一直是我國銀行業熱議的主題和保持活力的源源動力。近年來,國際大型銀行更加重視零售業務。資產端通過線上平臺和信息技術降低服務成本、優化客戶體驗,負債端更具“商業銀行”特徵,長期負債和客戶存款成為重要負債來源。2017年以來,我國銀行業轉型發展的主題也從利率市場化後“擴大中間業務收入”“大資管立行”逐步轉向“大零售”。與國際同業比較,我國商業銀行向零售領域的轉型路徑基本一致,但在當前經濟形勢和金融政策環境背景下,又具明顯不同的宏觀意義,面臨著更加複雜的風險挑戰,需要從業者的積極探索和多方支持,共同促進銀行成功轉型與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良性循環。

向零售轉型的宏觀意義

傳統零售銀行業務一般指個人客戶和小微企業客戶的資產負債業務及相關金融服務。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深化、金融去槓桿有效推進、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受各種矛盾影響較大的背景下,商業銀行主動向零售領域轉型具有積極的宏觀意義,既有助於資產負債表擴張受限後穩定自身利潤增長,也有利於更好地服務小微企業,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商業銀行向本源迴歸

一是資產負債表的擴表衝動受到抑制。2017年以來,在開展結構性去槓桿、嚴肅規範地方政府債務和堅決遏制房地產價格上漲的政策要求下,作為銀行對公業務主體的國有企業、地方政府和房地產等領域,繼續加槓桿和融資的能力從源頭受到遏制。隨著金融亂象整治、監管趨嚴、資管新規逐步落地等政策條件變化,商業銀行從近年來興起的“泛資管”業務退出,競爭的主戰場重回零售業。截至2017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資產同比增長8.7%,2001年以來首次下降到個位數,較2016年下降7.1個百分點;總負債同比增長8.4%,較2016年下降8.2個百分點。

二是負債結構上向存款迴歸。當整個市場的融資環境整體偏緊時,貨幣創造放緩,2018年以來廣義貨幣(M2)和社會融資規模的同比增速一路下滑,以同業負債為主的短期主動負債模式不可持續。2017年,商業銀行同業資產負債自2010年來首次收縮,同業理財比2017年初淨減少3.4萬億元。因此,商業銀行負債業務重心將轉向個人存款。整體來看,2018年9月人民幣存款增加8902億元,同比多增4570億元,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減少9539.81億元。以9家上市股份制銀行觀察,2018年上半年個人存款平均增速達19.13%,遠超對公存款3.43%的增速。

三是盈利模式上向利差迴歸。近年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受到一定抑制,主要是對此前商業銀行轉型中擴大中間業務收入用力過猛而出現的一系列市場亂象的糾正。雖然有些中間業務的增加並不給客戶新增額外負擔,只是對利率成本進行再分配,小微企業在銀行融資的綜合費用並不高,但如以貸轉存、存貸掛鉤、浮利分費等形成了不少違規行為和灰色交易,整體上增加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交易成本,降低了企業融資的滿意度。在今後監管趨嚴的形勢下,銀行的收入需更多地以更加透明的利率形式體現。2017年以來,商業銀行非利息收入佔比從26.84%降至23.92%。2018年二季度,商業銀行淨息差為2.12%,比2017年同期擴大7個基點,體現了向利差迴歸的趨勢。

四是資產結構上或向小微企業傾斜。隨著負債成本增加,商業銀行紛紛轉向信用卡、個人消費貸款、小微貸款等收益率較高的資產業務,以提升生息資產收益率。然而,當前我國宏觀槓桿水平偏高,2007~2017年居民債務率(以GDP為分母)從18%升到50%,作為居民消費能力風向標意義的乘用車市場出現了近30年來的首次持續下滑,個人金融服務的主要需求從平滑消費支出轉變為平滑償債負擔,基本不具備成為零售業務資產端主要拓展對象的條件。不過,由於小微企業信貸資產的風險顯而易見,銀行將資產結構調整至小微企業信貸的動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策支持力度、監管導向及銀行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結果有待觀察。

更加符合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政策導向

隨著中美貿易摩擦不確定性增加,我國經濟內部的結構性、制度性、週期性矛盾疊加,經濟增長承受了較大的下行壓力。小微企業受到的各方面的衝擊最深,2018年以來相關部門出臺了不少有針對性的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監管部門要求銀行以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的小微企業貸款為重點,實施“兩增兩控”目標考核,即授信1000萬元以下小微戶數和規模要增長,同時要控制融資成本和資產質量。如果銀行零售轉型在資產端以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為方向,那麼便非常符合當前政策導向。同時,我國居民收入與小微企業發展有著密切聯繫。當前我國居民收入以工資性、經營性收入為主,資產性收入佔比很小,而小微企業貢獻了6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小微企業的發展將對居民收入形成有力支撐,有助於形成企業經營向好、居民收入增加、儲蓄能力增強、總需求擴張、銀行信貸能力改善、實體經濟增長的良性循環。

有助於彌補互聯網金融退潮後的金融空白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特別是網絡借貸經歷了疾風驟雨式發展,2018年以來的退潮風波給市場和社會帶來巨大傷害。目前,各地區及有關部門對金融風險形成了積極處置的態勢,已有持牌資產管理公司準備介入,但原有的金融服務市場還是留下了很大空白。從積極的角度去看,互聯網金融的興起和退潮實現了金融消費者的培育和投資者教育。從資產端看,很多年輕的消費者已熟練使用短期小額負債來平滑消費需求,使用非正規、高息網貸的金融消費者對正規的、可負擔的、可持續的金融服務需求更強。從負債端看,鉅額損失對投資者具有極強的警示意義,在傷痛修復過程中,資金風險偏好將降低,傾向於風險更低的持牌金融機構理財產品或無風險的存款。這為零售銀行業務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和一定的拓展空間。即使沒有互聯網金融退潮,從普惠金融發展的角度看,商業銀行也應發展零售金融,以滿足上述金融需求,實現更好的社會價值。

從金融監管角度看,如果沒有正規金融來滿足這些需求,社會上一定會有各種形式的“金融創新”來填補市場空白,形成更大的金融風險隱患。巧合的是,互聯網金融爆炸式發展的起點正值2013年“錢荒”事件與民間金融點狀違約期間。那時我國出現了短期的信貸緊縮,區域性的擔保圈擔保鏈風險開始暴露,涉及很多小微企業,導致很多銀行反思以小微企業貸款為主的零售業務發展路徑是否正確,在一定程度上引發銀行轉向收益更穩定的大客戶和金融市場業務。

向零售轉型中的困難和挑戰

銀行是專職經營風險的行業,零售領域不必然是金融風險的避風港。商業銀行在向零售轉型的過程中並不會一帆風順,世界銀行業發展歷程中出現過多次向零售業的轉向與背離。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形勢穩中向好、穩中有變,國際經濟環境的變化更是增加了各類風險的複雜性。銀行以積極姿態轉型發展有助於應對經濟金融形勢變化並實現高質量發展,但相關的挑戰和風險不容忽視。

行業視角:轉型過程中的矛盾

其一,金融科技是有效的,但不是萬能的。近年來,科技金融以顛覆傳統銀行業的姿態席捲全球,但除了少數幾家依託消費場景的科技巨頭對零售金融領域滲透率較高以外,單純做金融的科技公司並未獲得預期的發展成果。互聯網小貸巨頭Lendingclub和On Deck Capita曾誓言撼動銀行業,但因缺少穩定的資金來源和高昂的獲客成本,2017年尚未實現盈利,市值較2014年上市以來的最高點已跌去了約80%。水落石出,不管金融科技還是科技金融,神秘的面紗已被揭去,其提高的是數據挖掘能力、交易效率和客戶體驗,但並不能改變客戶本身的信用水平,金融風險的問題仍需要金融自身來解決。同時,滿足金融科技要求的人力、資金、系統、設備、技術投入非常高,多家商業銀行在推進零售轉型的過程中業務及管理費用出現大幅增加。2018年半年報顯示,平安銀行IT資本性支出同比增幅達165%,全行科技人力同比增長超過25%;招商銀行在零售領域深耕多年,其管理費用增速也高達16%。因此,只有少數經營規模大、資本實力強的銀行才有競爭優勢,同時還需要便捷、公開、統一的社會信息數據體系與之配合,才能更好發揮金融科技的優勢。

其二,銀行風險偏好降低的預期與現實存在矛盾。受中美經貿摩擦、國內經濟預期不穩、存量風險逐步暴露等影響,2018年以來金融機構風險偏好明顯降低,風控更加謹慎,放貸更加嚴格。從國際經驗看,零售銀行業務在財務上表現為低風險、低收益,近年來美國銀行業向零售轉型的意圖也是平滑非零售業務的高波動,不過只有大型銀行的波動降低比較顯著(在股價的表現上),中小銀行業務的波動反而加劇。因此,從銀行業視角看,整個行業向大零售轉型與普遍的低風險偏好並不匹配。另一方面,以傳統的視角去衡量銀行零售轉型是否成功,一個重要指標就是資產結構是否發生了傾向零售客戶的變化。但目前個人房貸市場抑制不減,小微企業風險顯而易見,且安全市場容量比較有限,如果銀行業資產結構發生大幅變化則意味著向次優貸款人擴張,這與低風險偏好又是衝突的。從目前條件看,商業銀行是不是願意為進入零售領域擴大風險偏好,以及是否具備相應的風險承擔能力,都有待進一步探討。

其三,負債端競爭會更加激烈,但整體效果可能並不理想。隨著金融亂象治理和資管新規實施的逐步深入,金融脫媒趨勢逐步減緩,但目前看回到金融抑制的可能性不大,在居民儲蓄率下行期間,銀行負債端的競爭將受到價格戰和淨值化等多重考驗。首先,2007~2017年,我國居民儲蓄率從48.8%降至7.7%,在儲蓄率未明顯改善條件下,長期的增量資金有限,存款規模的瓶頸比較明顯。其次,負債端成本上升較快,截至2018年6月末,9家上市股份制銀行的計息負債平均成本率較2017年同期大幅上行32bp,競爭帶來的存款成本上升趨勢難扭轉。最後,目前資管產品淨值化的具體操作模式還在探索階段,加之我國中長期資金較少,市場投資的“短期化”傾向明顯,過度競爭後負債端的期限結構與銀行對長期資金需求的落差較大。此外,淨值化管理意味著更加註重抵押物的市場價格波動,與房地產等傳統抵質押手段存在明顯區別。最近股權質押市場出現的風險和干預表明抵押物價值的價格變動具有強烈的自我強化特徵,對盯市制下抵押物作為風險緩釋手段的有效性提出新挑戰。

技術視角:貸前、貸中、貸後管理存在諸多短板

一是貸款終端定價方式仍是基準利率百分比浮動制。雖然很多銀行在成本端實施了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TP),利率市場化也實施了幾年,但貸款終端定價仍採用基準利率浮動制。不僅客戶面臨著較大的重定價風險,也擠壓了央行貨幣政策空間。隨著全球主要央行貨幣政策轉向,我國央行一旦跟隨加息必將增加實體經濟部門償債負擔,而這種基準利率百分比浮動制貸款定價方式導致加息後邊際償債負擔的增加具有顯著的不對稱性。以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一般上浮30%估算,100個基點的加息對小微企業的衝擊為130個基點;而對於享受基準利率甚至下浮優惠的大型企業,衝擊小於100個基點。在不對稱的衝擊下,小微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將受損,經營風險將加劇,其信貸資產質量也將進一步惡化。

二是適應小微企業的經營模式有待建立完善。近年來,銀行習慣了做大客戶、賺大錢,其營銷、風險管理和激勵機制都傾向隱含國家信用的借款客戶,能否轉向基於企業自身信用和市場競爭機制的小微客戶還存在幾個難點。首先,這些大客戶的構成主要是地方政府平臺、國有企業、房地產等,銀行營銷手段主要依靠“關係”,銀行是否有“端盤子”的意願和撲下身子的能力去營銷小微客戶?其次,過去的風險管控過度依賴政府信用和擔保等第二還款來源,有的銀行甚至將此作為授信審批的前置條件,專業化、精細化的信貸評審能力出現退化。再次,小微企業盡職免責難落實,不像國企那樣出了事情能劃分責任,且小微企業貸款基數大,出現不良筆數自然更高,相關信貸人員受到約束和懲戒的機率更大。有調研顯示,小微企業免責貸款平均佔比不足10%,出現不良後不僅被扣減績效,還要專責清收,月收入降至1000元左右,對基層信貸人員積極性打擊較大。

三是有效貸後管理急需破題。小微企業普遍規模較小、資本實力較弱,市場抗壓能力差,信用風險相對較高,疊加當前的週期性因素,很難對其資產質量作出樂觀的估計。在此期間,銀行主動向零售轉型的需求與管理部門穩定融資供給的要求接軌,就要積極從粗放的貸後管理轉型升級,杜絕“一刀切”地抽貸、斷貸,避免暫時遇到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資金鍊斷裂,放大風險。但“暫時遇到困難”和“有發展前景”的判斷要求銀行對企業的信用和行業的發展有深刻的認識和準確的判斷,具有以時間換空間處置風險的能力。當前銀行對小微企業信貸不良資產處置除了寄希望於政府的補償或風險分擔,更多依靠自身撥備和利潤來加速核銷,缺乏有效風險緩釋手段,這對小微企業信貸供給的可持續性形成巨大挑戰。

監管視角:多重風險值得關注

一是存款競爭中的過度金融創新。目前結構性存款增長迅速,多數結構性存款產品實際年化收益率與預期最高收益率相差很小,實際構成了保本且保收益的“高利率存款”。但引入衍生品後,簡單的存款產品變為跨市場、跨區域、跨國境的產品,更易受到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在剛性兌付尚未完全打破的前提下,以“存款”為基礎進行的金融創新涉及的不僅僅是消費者保護的問題,有些時候會演化為社會穩定的問題。在銀行堅持淨值化管理的同時,如何不給客戶帶來難以承受的、實質性的損失,對風險管理能力提出更大考驗。同時,我國場內衍生品市場並不發達,場外交易的透明度和是否出現新形式的影子銀行都需要密切關注。

二是零售業務中不當銷售的問題。從國際經驗看,零售業務實現較好利潤率的主要模式是交叉銷售,被很多中資銀行視為學習典範的富國銀行成功將交叉銷售指標提升至戶均8個產品,並將這種競爭優勢保持多年。然而,2016年美國監管當局發現富國銀行在零售業務中存在捆綁銷售、虛假開戶、未經授權扣費等一系列不透明甚至是欺詐性的銷售行為,而為實現交叉銷售目標的激勵考核機制是這些違法違規現象的主因。我國監管部門對銀行中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一直保持高壓態勢,採取了“七不準”“四公開”等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亂收費現象,減輕了居民個人和企業的負擔。但從另一個角度看,監管要求的提高必然增加銀行合規流程的複雜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銀行零售業務的客戶體驗,加強監管可能會進一步削弱銀行相較互聯網巨頭在金融零售領域的競爭優勢。

三是零售貸款的真實性和用途存疑。零售領域貸款的用途一直是監管難題,如個人消費貸款有些流向了房地產領域,有些被用作股票、期貨投資,有些被轉貸到網貸平臺。小微企業很難做到受託支付,由於短期貸款比長期貸款便宜,借短用長的現象很普遍。若監管嚴,續貸中“過橋”資金使用就會增多,加大小微企業邊際債務壓力;若監管不嚴,小微企業貸款就會成為各種其他貸款需求的“二傳手”。有調研顯示,一些小微企業由當地大型企業創設,這些貸款通過小微企業迴流到大型企業賬戶。隨著地方政府融資約束更加嚴格,一些地方政府意願通過小微企業名目獲得貸款,將貸款資金歸集後解決地方基建項目建設的融資需求。同時,由於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與民間融資利率差距較大,部分銀行資金可能借道小微企業貸款流向民間放貸機構。

政策建議

第一,構建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由於大型銀行和互聯網巨頭在零售銀行領域具有更大優勢,管理部門需要保障中小型銀行的公平競爭環境,從而更好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整體水平。可通過推進社會資本進入金融科技領域、鼓勵行業領跑者或第三方向中小銀行提供金融科技運營服務、推廣專營小微企業的信貸管理技術、建立發展小微企業信貸資產流轉市場等,促進更多銀行獲得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力和機會。

第二,推動搭建統一的社會信息共享平臺。目前小微企業各項信息分散在多個政府部門,建議將企業繳稅、用水、用電等信息以及個人的有關信用信息錄入統一的平臺,推進信用信息平臺向銀行開放共享,減少銀行在向企業或個人發放貸款時的信息不對稱。同時,也可建立企業和個人融資需求信息發佈平臺,將客戶的貸款需求傳遞給銀行,減少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信息鴻溝。

第三,建立更加開放的銀行業態。銀行業與社會信用信息共享應是雙向的、互惠的。歐洲已通過Second Payment Service Directive法案,要求銀行在一定條件下向科技公司共享客戶數據。我國也應推進金融客戶信息方面的有關立法,在保證客戶信息安全和金融穩定的前提下,適度向社會開放金融信息共享,促進銀行與零售領域的非銀行競爭者逐步轉為合作關係,共同擴大金融服務覆蓋面,提升金融服務的運行效率。

第四,持續提升銀行風險管理能力。通過運用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等技術,提高授信審批分析能力、貸款流向監測能力及貸後風險處置能力。逐步通過標準化、程式化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管理技術降低客戶經理的責任負擔,努力以更加客觀的標準實現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責任的認定,減少逆向激勵。

第五,做好相關業務風險防控。密切監測零售領域高增速業務的發展動態,加強風險預警監測。適時開展壓力測試,及時控制過度競爭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堅持“透明、隔離、可控”原則,強化跨行業、跨市場風險防範。持續督促銀行機構堅守風險防範第一道防線,不斷健全行內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強化內部風險控制,增強風險抵補能力。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所在單位無關)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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