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
近日,黔西公安交巡警在城区重点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夜查”行动,5天之内,又查处了7起酒驾违法行为。
下面,我们看看3起案例↓↓
①5月18日晚21时03分,民警在城区莲城大道与清毕路交汇处依法拦查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停车熄火后表示不可能酒驾,自己只喝一点酒!但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标准。
②5月21日晚23时22分,民警在黔化线黔西县思源学校门口,依法拦查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一凑近驾驶人,就发现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标准。
③5月22日晚20时45分,民警在城区莲城大道开展整治,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被拦下检查,驾驶人潘某国对民警说你们看我这样像喝了酒的吗?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标准。
酒驾及醉驾的处罚
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处15日拘留,并处吊销 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
酒驾害人害己
谨记
依法行车 切勿酒驾
閱讀更多 畢節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