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7年12月19日在“美篇”個人主頁上發表《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一文,2018年1月11日被內蒙古涼城縣公安局以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刑事拘留,1月25日經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已辦理取保候審。
我本人在寫作上述文章時使用了“毒藥”作為標題,主要是想用這種“抓眼球”的方式吸引讀者,強調該藥品的“禁忌症”,希望對特殊人群起到警示作用。我承認在標題用詞上考慮不周,缺乏嚴謹性。如果因該文對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帶來了影響,本人在此深表歉意,同時希望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諒解。
此外,本人對該文給消費者可能帶來的誤解表示歉意。
譚秦東
2018年5月17日
看到醫療行業業內人士也都紛紛在第一時間轉發並評論了。雖評論詞句不同,但給人感想大抵一致。那就是,被揍了的熊最終還是承認了自己就是那隻兔子!
從內蒙古涼城警方接到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指令,要求其補充偵查並對譚秦東變更強制措施到現在已經整整一個月了。補充偵查的法定期限一個月已經到期,期待明日作為國家執法機關的內蒙古公安局,涼城縣派出所給出補充偵查之後的說法。
《中國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補充偵查最多可以使用兩次,一次最長期限是一個月。如果第二次補充偵查依舊被人民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話,就需要立即公開宣佈不起訴決定,並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至當事人手中。如果被起訴人在押需要立即釋放。
希望不會啟動二次補充偵查,不會發生二次羈押,希望明日此事就能結束。希望經過執法機關的嚴密偵查,以事實證據說話,還事實以真相,還清白者以清白,讓迷霧即刻散去。大家也好安心的散了,然後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好好工作,一起明明白白的為實現民族的偉大復興夢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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