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媒體曝光兩次!河南一縣委書記、縣長被雙雙通報批評!

中共信陽市紀委

信陽市監察委

關於對許遠福、汪明君公開批評的通報

許遠福,男,19646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羅山縣委書記;汪明君,男,197010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羅山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7年以來,羅山縣委、縣政府未能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於河砂治理工作的相關要求,對轄區內濫採河砂屢禁不止問題重視不夠、整治不力、監管缺失,致使淮河羅山段濫採河砂問題十分突出,直接影響淮河河道行洪安全,嚴重破壞生態環境,被新聞媒體先後兩次曝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在淮河羅山段河砂整治工作中,羅山縣委、縣政府未能嚴格執行省市有關部署要求,組織領導不力,擔當精神不強,履職盡責不到位,作為縣委書記、縣第一總河長許遠福,縣委副書記、縣長、縣總河長、淮河縣級河長汪明君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同意,決定對許遠福、汪明君兩名同志在全市公開通報批評,並責令二人分別向市委市政府寫出深刻檢查,視整改情況再作進一步處理。


全市各級黨員幹部,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主動擔當作為,切實做到真抓實幹,樹立我市黨員幹部隊伍良好形象,為建設“五個信陽”作出應有的貢獻。


中共信陽市紀委

信陽市監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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