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小三生長子?造謠百度李彥宏的人可能不知道“同行”被處罰!

李彥宏陷“小三”風波

律新社注意到,這起刷爆朋友圈的傳聞,最早是從微博上突然流傳的一張內容豐富的截圖開始的,有一位認證為資深金融人士、財經問答專家的吳小平先生爆料稱:“傳中國著名互聯網公司創始人家庭即將煎餅重組,小三可能扶正,涉及重大資產控制權爭奪。如果細節為真,我覺得男主夠爺們,夠不負責,夠魯莽,夠牛逼......總之無法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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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圖

就當大家都在猜測這位互聯網大佬可能是誰的時候,緊接著又傳出了另外一張更為勁爆的截圖,內容中直接提到:“Robin家事非常負責,robin養小三生長子,老闆娘勵精圖治若干年,生了四個女兒之後生了一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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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群眾總愛八卦大佬的情感問題,李彥宏和馬東敏夫婦的關係歷來就頗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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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宏夫婦

造謠者多因利益驅使

從目前的公關角度來說,維護企業聲譽變得越來越具有挑戰性。主要還是因為社會化媒體時代,人人都是自媒體,信息爆炸,公關危機事件極易發生。一個事件出來,網民更多看到的是各類媒體(包含大量自媒體)對一個事情的看法或評論,事實本身及前因後果卻很少有人會去追根溯源,如果說出事的這個企業之前曾有黑歷史,那基本上輿情就很容易一邊倒。

類似事件層出不窮

事實上,互聯網時代,類似謠言事件可謂層出不窮。

去年8月21日晚,男作家李楓髮長文爆料曾遭郭敬明性騷擾,8月23日,據媒體消息,郭敬明團隊調取和固定相關證據,正式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訴訟,指控李楓捏造事實,損害其名譽,情節嚴重,已構成誹謗罪。

包括今年爆紅的拼多多,5月7日通過其官方微博發佈“懸賞100萬追查制謠黑手”的通告。通告稱從今年1月以來網絡密集爆發“女子砍價被騙50萬上吊”、“夫妻砍價被扣60萬跳樓” 、“砍價被盜銀行賬號”、“拼多多1分錢抽獎詐騙”等謠言,是第三方操縱營銷公司、水軍團隊,對拼多多進行的有組織、系統性抹黑,嚴重損害了公司商譽,並造成消費者恐慌。

……

法先生創始人、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吳飛律師認為,首先每個人有言論自由,在網絡上發言也一樣。但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權益,如果個人的言論侵犯了自然人或者法人的權利,就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編造、傳播虛假新聞,除了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還可能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拘留、罰款等治安處罰。如果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或者性質惡劣者,對當事人造成嚴重影響的,就會觸犯《刑法》中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或者誹謗罪,最高處以七年有期徒刑。

誹謗罪罪名有以下構成要件:1、要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2、必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斷出被害人是誰;4、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

事實上,國內針對網絡謠言已出臺相應法律法規。最高院、最高檢司法解釋規定,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可以定罪。2015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確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行為將入刑。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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