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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黃繼剛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免去:
柴慈翔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齊傑(蒙古族)、閆瑞卿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趙勇、劉敏強、虹妮(女,蒙古族)、孫平(女,蒙古族)、張智麗(女)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名單
關景濱(滿族)、高珍偉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張志勇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吳建平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圖雅(女,蒙古族)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楊福金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袁俊、李國慶、王玉山(蒙古族)、肖建華、安智、洪潮(女,蒙古族)、金巴根(蒙古族)、胡援設、張遂根、盧學忠、張亮、巴音都仁(蒙古族)、林麗君(女,蒙古族)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 命:
賀亞麗(女)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王力明(蒙古族)、玲珠(女,蒙古族)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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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吳建平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