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法开网约车被罚两次扣驾照

《规定》增加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具体表述为:“驾驶人员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被执法部门处罚两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被执法部门处罚三次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此外,本市建立非法客运举报制度,并对社会公开举报受理机构和方式。

《规定》提到,禁止利用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具体车辆类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示。违反规定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没收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前的草案一审稿曾规定:“在本市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达到两次以上的本市小客车,车辆出售、报废后,小客车指标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更新手续。在本市从事非法客运经营受到行政处罚的外埠车辆,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规定》删去了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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