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陪審員為什麼從來不說話

最熟悉的陌生人。常開庭的公訴人都會有個感覺,某某陪審員很面熟卻又叫不出名字,某某陪審員直到庭審結束才會打聲招呼離開,直到看到最終的判決書才能猛然想起,庭審時他竟然也在。我們似乎都已經習慣那個沉默的人的存在,他們是誰無所謂,對案件什麼觀點不清楚,透明人一樣。傳統相聲《論捧逗》中逗哏者經常調侃捧哏者是到臺上聽相聲人,那麼這類陪審員可能真的只是到審判席的旁聽者。用一個標籤評價一類人並不合適,我相信大部分陪審員是熱心參與審判事業,積極參與案件討論。但還是有很多真的只是陪太子讀書的書童,我們只聊下他們。

法院陪審員為什麼從來不說話

他們什麼表現?

這類陪審員庭審中全程不說話,案件有興趣的可能認真聽一下,太無聊的直接閉幕養神、打哈欠。脾氣不好、耐不住寂寞的自己下臺走一圈再上來(記得我做法院書記員那會,有個陪審員直接出去接電話,弄得法官只好尷尬的休庭)。法官作為審判者對案件事實會經常提問,而陪審員幾乎不會,似乎沒有任何疑問,也許是對法官太過信任,反正案件跟他們無關,他們的任務真的只在於陪。合議庭決議也是看不都看直接簽字結束,來去匆匆。

他們為什麼來?

如果說完全是為了錢並不合適,每個人的原因可能不同,最常見的有以下幾種。閒的,這類人以退休人員、生活無憂人員為主,在家無聊出來有點事情做,至於庭審什麼的就當故事聽;錢,這也是常見原因,如果沒有補助相信就大多數陪審員不會來了,至於補助多少各地不一樣。如果遇到連開兩三個的小庭(每個低於20分鐘)收入甚至會遠高於坐在中間的法官當天的工資(這點很讓法官羨慕),而他的工作只是坐著。

資本,這個資本不是錢,而是生活工作的助力,他們很在意在這身份,會對他們有很大幫助。

法院陪審員為什麼從來不說話

為什麼還會安排他們陪審?

法官還是很樂意安排陪審員的,除去統計因素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人少,準確的說是辦案的人少。以基層法院為例每個法官每年動輒三四百件案件,並不能全部採用簡易程序,需依據訴訟法組成合議庭審理。合議庭人員要麼是法官,要麼是陪審員。法官就別想了,別人還想讓你去呢,但庭不能不開,找陪審員成為必然選擇。即使這樣找一個陪審員也很難,人家檔期都滿了,走不開,各庭室搶陪審員的事情一點都不新鮮。

他們會不會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法庭判決的依據是合議庭決議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二十三條,合議庭評議案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人民陪審員同合議庭其他組成人員意見分歧的,應當將其意見寫入筆錄。從規範上看陪審員的決定的地位和法官一樣,理論上是存在判決最終依據的是陪審員的意見,即在2加1的情況下(兩名陪審員一名法官),但現實中不免陪審員直接聽法官的決定,從不提出反對意見和獨立想法。無論是之前的判例還是現階段的司改終身責任制,可曾見過錯案追究最終追究到陪審員身上。

如果陪審員只是作陪能否成為案件發回重審的理由?

因陪審員的作用地位實際與法官相同,如果陪審員只是作陪並未發揮實際作用,是否可以成為上訴或是發回重審的理由。現階段無論是刑訴還是民訴都沒有相應規定,依據訴訟法理論審判者未對案件進行實質性審理應當屬於重審的理由。該問題只存在於理論上,所以就別想了,因為證明起來很難,沒有哪個陪審員會說自己啥都不管只負責簽字。

法院陪審員為什麼從來不說話

所以,有些合議庭組成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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