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崔永元這是要把娛樂行業的天給捅破?

“陰陽合同”:崔永元這是要把娛樂行業的天給捅破?

青鋒

曾在很長時間內同轉基因死磕的中央電視臺著名主持人崔永元,近來看似要進行轉場。近日有報道稱,崔永元說自己還有一抽屜這樣的合同,“隨便拿出來一個當事人都得進去,不光范冰冰,牽扯到的全是大腕兒!”

崔永元口中所說的合同到底是怎麼回事?據報道,崔永元近來發微博質疑,一人演一齣戲,為什麼要籤兩份合同?且把質疑的對象首指青鋒本家范冰冰。面對崔永元的質疑,娛樂行業有人不以為然,稱,“大小合同在行業裡很普遍,明星逃稅這塊大家都習慣了,睜一隻閉一隻眼。”

“陰陽合同”:崔永元這是要把娛樂行業的天給捅破?

所謂的大小合同,據介紹,就是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一份金額較小,用於向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是實際約定的雙方交易價格。所謂的大小合同,用行話來說就是“陰陽合同”。

為什麼娛樂業能夠流行“陰陽合同”,一言以蔽之,就是為了偷稅漏稅。崔永元曝光的一大一小雙合同,小的合同1000萬是稅後收入,且稅負由甲方公司承擔,而隱藏的5000萬大合同則更有貓膩。據有關媒體按照稅法測算,當事人可能涉嫌逃避個人所得稅2000多萬元。都說娛樂界影視演員的收入高,而高到能逃稅2000萬元,還是嚇到了碼字為生的青鋒。這對月收入幾千元的普通打工者來說,應該是可望不可及的。

網絡近日熱議的崔永元怒懟范冰冰一事中,有沒有上述所說的逃稅2000多萬元的事,只聽網絡上的傳言尚不足讓人相信。但是,影視演員、歌星等娛樂行業中偷逃稅收被依法處理的,早就已有案例。1989年,歌手毛阿敏在黑龍江演出5天賺了6萬元,偷稅漏稅近4萬元。媒體報道後,原單位給其處以3個月的“禁閉”。更在當年引發全國關注,並在今天還有持續影響的被判處有期徒刑,並在監獄蹲了一年的劉曉慶。當年其因為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1996年以來採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漏稅達1458.3萬元,而遭處罰。

“陰陽合同”:崔永元這是要把娛樂行業的天給捅破?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我國,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假如崔永元所說那個“陰陽合同”屬實,逃稅2000萬元,估計應該定格處罰,相關人員要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了。

有關律師認為,“陰陽合同”在行業裡面很普遍,而且,崔永元也對媒體稱,自己有一抽屜“陰陽合同”,並叫板監管部門不能裝聾做啞!我們至少可以據此認為,崔永元並非是因為個人恩怨要怒懟演員范冰冰,崔永元這是要把娛樂業的天給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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