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辱骂交警“罚款就当给狗了” 被依法刑拘

据媒体报道,5月28日,河北石家庄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载一女子被交警拦停。男子得知要罚款10元后开始辱骂交警:就当给狗了。随后,警方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车上女子用伞抽打警察,目前二人被依法刑拘。

交警执法受阻甚至被辱骂、殴打的不在少数,一方面是有些人认为交警不是那种“破大案、抓要犯”的警察,甚至连武器都没有,所管的也都是街头巷尾诸如违停、轧线等“鸡毛蒜皮”的小事,对他们及其职责缺乏基本的敬畏;另一方面,主要是很多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执法行为缺乏准确认知,法治观念淡薄。

在不少人眼中,好像只有杀人放火、抢劫诈骗这类行为才是违法犯罪,可对交通违法却不以为然,甚至不认为是违法行为,以致明明违法了也不觉得理亏,反而认为是交警找茬。事实上,交通违法是正儿八经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绝不是摆设。而像酒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及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行为,则可能涉及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此外,交警执的也是法,管的也是违法犯罪。交警与刑警一样拥有传唤拘留等法定强制措施以及依法使用武器装备的强力手段。所以,对“上路天天见”的交警,千万别有“拿豆包不当干粮”的误判和藐视。

此案中,交警查到的不是什么惊天大案,抓住的也不是什么江洋大盗,所给予的也只是10元罚款。但这丝毫不影响交警执法的正当性、严肃性。对于违法者而言,这区区10块钱罚款的执法权威不容挑战,对交警所代表的交通法规与法治秩序更要保持敬畏之心。

勿以恶小而为之。从某种意义上说,遵守规则,就要从无差别恪守包括交通法规在内的每一项法律规定做起;敬畏法治,要从尊重与服从每一位执法者的正当执法行为及决定开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