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關注!2018年夏糧收購政策5大要素

特別關注!2018年夏糧收購政策5大要素

目前,我國夏糧已陸續開鐮,與此同時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頒發了《小麥和稻穀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對有關收購的政策進行了相應的介紹,而中儲糧總公司作為政策執行主體也於近期對今年的夏糧收購工作進行了部署。

糧食收購時間有所延長

今年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時間為6月1日—9月30日;早秈稻政策執行時間為8月1日—9月30日;中晚秈稻政策執行時間為10月10日—次年1月31日;粳稻政策執行時間為11月1日—次年2月末。

中儲糧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政策執行時間有所延後,但在政策執行期內,農民可以自主選擇售糧時機,不必急於集中售糧。

政策啟動和停止機制

今年《預案》對政策啟動條件進行了細化,最低收購價政策啟動和停止將隨著市場收購的變化而及時做出調整,市場價格"持續3天"低於國家最低價就可以申請啟動。而當市場收購價格回升到最低收購價水平以上時,啟動地區將及時停止《預案》實施。

生產者補貼機制配套建立

根據《預案》規定,最低收購價是指承擔最低收購價收購任務的收儲庫點向農民直接收購三等標準品糧食的到庫價。

而2018年小麥最低收購價為1.15元/斤;2018年早秈稻、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為1.20元/斤、1.26元/斤和1.30元/斤。

針對價格下調可能導致對種糧農民收益的影響,國家將配套建立生產者補貼機制,彌補農民朋友因價格下調帶來的收入損失。

中儲糧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具體收購過程中,各品種收購價格等信息將在收購場所顯著位置張榜公佈,農民可以放心售糧。

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質量等級標準提高

2018年《預案》規定最低收購價收購的小麥、稻穀應為當年生產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國家標準,即達到一等、二等、三等的糧食。往年最低收購價政策可以收的四等、五等糧,今年最低收購價不再收購,而是由地方政府組織引導實行市場化收購。

中儲糧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預案》提高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質量等級,是貫徹農業高質量發展要求,向市場釋放好糧好價的政策信號,引導種糧農戶更加重視糧食質量。

售糧過程中嚴厲查處各類坑農害農行為

今年政策明確了不再由收儲庫點代為支付糧款,而是由中儲糧直屬企業直接支付給售糧者。農民在售糧過程中權益被侵害,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

中儲糧相關負責人強調,對各類坑農害農、損害國家利益和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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