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解读:故意伤害罪

知识解读:故意伤害罪

一、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1)行为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自伤自残不成立本罪。(战时自伤的构成战时自伤罪)

(2)伤害行为:即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3)伤害结果:原则上必须达到轻伤以上。

(4)主观上,具有伤害的故意。

知识解读: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1)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对于造成被害人死亡是出于过失。

(2)故意杀人罪中,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故意,无论实际上是否造成被害人死亡。

知识解读:故意伤害罪

三、故意伤害罪相关法条: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248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289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92条第二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33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张晓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