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再次醉駕 危險駕駛終被批捕

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緩刑,緩刑考驗期內再次醉駕。近日,商洛市山陽縣法院依法對涉嫌危險駕駛罪的任某批准逮捕,這也是該院今年以來首例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批准逮捕的案件。

2018年4月19日晚,任某酒後駕駛無牌照的二輪摩托車沿縣城南大街由西向東行駛至東盛大廈樓下時,被山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一中隊民警當場查獲,民警見其處於醉酒狀態,遂現場提取其血液並送檢,後經鑑定任某當時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302.38㎎/100ml。經過進一步調查後發現,任某本人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其駕駛的二輪摩托車也無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同時,任某曾於2016年4月21日犯交通肇事罪被山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兩個月,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兩年,案發時其仍在緩刑考驗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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