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做錯了一件“小事”,公務員考試面試第一,卻被判成績無效

我們都知道公務員考試包括多個流程,但其中最關鍵的兩個環節就是筆試和麵試了。如果筆試、面試都能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績,那麼意味著上岸基本是板上釘釘了。但是在2017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中,有一名考生雖然筆試、面試均第一,本以為可以鹹魚翻身,走上人生巔峰,但最後卻被人社局判定面試成績無效。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讓他封頂跌倒谷底呢?


只因做錯了一件“小事”,公務員考試面試第一,卻被判成績無效

在2017年的湖南省公務員考試中,小陳報考了婁底市某鄉鎮崗位,並且以崗位筆試第一名的成績晉級面試。

我們知道公務員面試有著很嚴格的流程,為了防止作弊,在面試開始前,考生要通過隨機抽籤的方式,來確定自己的面試序號,然後按照面試序號參加面試。而小陳犯的錯,就是在我們看來最不可能出錯的抽籤環節。

本來小陳收取的面試序號是9號,而與他一同進入面試的一位朋友抽取的序號是38號。因為朋友稱家中有急事,需要提前趕回家,所以與小陳私下交換了抽籤號。這樣小陳以38號的身份參加了面試,而他的朋友則以9號參加了面試。這在他看來,也許是件小事,但是事實並非如此。

面試成績公佈後,小陳取得了81.3的高分,崗位面試第一名。但是在面試結束後,有考生就小陳的行為進行了舉報。在查看了監控錄像後,人社局依據相關規定宣佈小陳的面試成績無效。小陳不服,將人社局訴至法院,卻被法院駁回。

只因做錯了一件“小事”,公務員考試面試第一,卻被判成績無效

看我上面這則新聞,不禁為小陳的遭遇感到不幸。因為小陳面臨的不僅僅是一次公務員考試成績無效,很有可能還會面臨終生禁考的處罰。

在各級公務員考試的招考簡章中,都會有一條有關不得不報的情形,這其中就包括“在各級公考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依據法院的審理意見,小陳的行為違反了《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未在制定座位參加考試”的情形,如果小陳的行為被認定為嚴重違紀,很有可能會面臨“終生禁考”的處罰。

只因做錯了一件“小事”,公務員考試面試第一,卻被判成績無效

在這裡楊柳也給各位考生提個醒,公務員考試不僅靠實力,也有運氣,能夠進入面試實屬不易。假如你有幸進入面試,一定要嚴格遵守考試規定,不要以身試法,碰觸考場的紅線,否則,吃虧的只能是你自己。

楊柳也很想知道,小陳以後會如何看待這位“坑了他”的隊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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