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並不是財富自由要1.3個億,而是……

今年胡潤研究院《2018至尚優品—中國千萬富豪品牌傾向報告》提出一線城市的財富自由門檻為1.3億,已經上億資產的富豪則認為該門檻為3.2億。

這個數據離普通人可達到的水平相差太遠,以至於就跟王健林的小目標一樣,只是個熱鬧的談資而已。

但是,根據《富爸爸》一書中對“財務自由”的定義:非勞動性收入超過所需支出;

按照這個定義,對普通人而言,有壓力的並不是財富自由要1.3個億,而是或早或晚都必須財務自由!

壓力並不是財富自由要1.3個億,而是……

因為隨著年歲增長,每個人都有喪失勞動力的一天,若不想等著“坐吃山空”,就只能依賴於非勞動性收入。

所以“財務自由”並不是專屬於有錢人的追求,而是每個人都必須學會的,要為自己和家人準備好足夠的“非勞動性收入”,或是“低勞動性收入”;

要追求“非勞動性收入”,首先得知道有哪些“非勞動性收入”,目前看來,可分為下列幾類:

1、捐助金:來自於國家、社會、機構的捐助或贊助。這顯然是有條件的,並不適合多數人;

2、社保:個人與國家共同為個人養老提供養老金,作為未來“非勞動性收入”中的一項收入;

3、孳息類:

1)天然孳息:例如:母雞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樹長出的果子;

2)法定孳息:物主出讓使用權獲得的收益,比如存款利息,房屋出租的租金;

所以,讓自己更多的擁有能產生孳息的物品也是獲得“非勞動性收入”的重要方式,目前看來也是門檻相對較低的一類方式;除了存款利息、房產租金以外,隨著分享經濟的出現,能夠用於出租獲取租金的物品也更多,包括車輛出租;

4、投資理財:

通過金融投資理財獲得增值收益,包括銀行理財、商業養老險、基金、債券、股票、P2P、信託、收藏等;其門檻有高有低,也是適合大眾採用的方式;只是投資有風險,需要穩健的理財結構搭配,越是年齡大的時候,越需要本金的安全穩定;

5、股權分紅:

通過加盟、投資或自己創辦等方式獲得實體公司企業的股權,從而獲得股權分紅;

6、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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