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中引渡條約是什麼?

《人民的名義》是最近非常火的“反腐大劇”。電視劇中,丁義珍作為漢東省京州市副市長向國家部委的項目處長趙德漢行賄一千五百多萬。當國家反貪局掌握證據準備對他進行抓捕時,丁義珍卻乘飛機逃往美國。祁同偉廳長說:中國與美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這就說明丁義珍就逍遙法外了。

那麼,這個引渡條約是什麼呢?下面小V帶你看看人民的名義中引渡條約是什麼?

人民的名義中引渡條約是什麼?

人民的名義中引渡條約是什麼?

引渡(extradition),是指國家根據條約或基於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內而被別國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應該國的請求,移交該國審判或處罰的行為。

它是國家之間刑事司法協助的一種形式。

然而依據國際法,一個國家沒有必須為他國引渡罪犯的義務,除非這兩個國家之間簽署了引渡條約。

所以,劇中的不能抓捕丁義珍的原因就是因為中國並沒有跟美國簽訂引渡條約,美國並沒有必須為中國引渡罪犯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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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犯不引渡”

1793年《法國憲法》中規定:法國給予為爭取自由而從本國逃亡到法國的外國人以庇護。這是關於庇護政治犯的立法的開端,也為政治犯不引渡原則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基於人道主義考慮,政治犯被通緝原因並不是因為其犯的是大眾情感不能接受的罪責,往往是其本國的政黨基於自己的觀點和政治犯的立場不同而加以迫害,其餘國家可因此拒絕引渡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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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41個國家簽署引渡條約

根據數據顯示,中國2014年為止與41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而美國與110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加拿大與115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英國、法國分別與96個國家和108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

目前世界上仍有156個主權國家未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若中國的貪汙犯逃往這些國家,該國有權拒絕中國的引渡申請。

中國的引渡條約國主要分佈在亞洲地區,歐洲只有俄羅斯、羅馬尼亞、法國、西班牙、烏克蘭、葡萄牙等國,美洲有秘魯、墨西哥、巴西等國家,非洲也僅僅只有小部分國家,也就是說,對於中國的外逃者而言,這些國家都是安全的。

據報道,中國通緝的貪官中,有一半在加拿大,而且,目前至少有150多名中國經濟逃犯正在美國逍遙法外。對普通犯罪者而言,外逃只要避開引渡條約國,被引渡回國的幾率非常小。

希望中國以後能與更多國家簽訂引渡條約,讓這些犯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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